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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春节至元宵开展禁燃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海口警方:春节至元宵开展禁燃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2018年02月13日 08:38 海口日报

    本报2月12日讯(记者李云川)今天,海口警方在万绿园、解放西路、明珠广场、南亚广场、三角池公园、红城湖路、假日海滩、长流供销社西侧设立8个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宣传活动。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50余名,制作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活动中,海口警方通过广泛宣传《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使广大市民群众熟知我市禁止燃放区域、时间及燃放注意事项等内容,增强了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正确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海口警方表示,将在春节至元宵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全面打击查处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发生。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居(村)委会和治安积极分子、社区网格员等基层组织和群体作用,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全力做好我市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据了解,近期以来,海口警方持续保持严厉态势,全力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居民集中居住区、烟花爆竹零售点、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及其它重要场所、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安全检查,在城区重要路口、路段设公安检查点,加大对进入我市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及物品的盘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贩运烟花爆竹活动。目前,共在民宅、废弃仓库等场所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点7个,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698箱(件);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起,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204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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