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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重审许霆案有罪判决似成定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04:27 东方网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昨天下午,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继2月22日许霆案重审第一次公开开庭之后,下周一(3月31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虽然这次开庭是否当庭宣判现在还不能确定,不过依据现在的种种迹象,广州中院重审对许霆作出有罪判决似乎已是不争的结果。

  记者从广州中院获悉,下周一庭审结束后,广州中院刑二庭主要负责人会在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首次公开回应。

  依照广东法院系统近年的惯例,如果判决结果会引起较大的争议,法院一般都会在宣判后发布消息,对案件的审理过程、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所援引的法条等进行相关阐释。像之前的光孝寺爆炸案再审维持原判、南方医科大学教授卿三华被劫杀案二审主犯仍判死缓等案例,法院判后都向媒体通报了判决出炉的缘由。

  早在许霆案进入重审程序后,就有消息称,广州中院已按照法定程序将许霆案层层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参加今年的全国两会时也向记者表态:“广州许霆案”属于恶性取款,定罪判刑是应该的;他比较赞成《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即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

  尽管到现在为止,法学界对许霆是否构成犯罪还是争论不休,许霆的代理律师仍然坚持无罪辩护,可是综观以上种种迹象,许霆案重审有罪判决或成定局。(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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