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许霆”今日将向云南高院递交再审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01:05 生活新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温星 实习生 孙博)同样是遇到ATM机故障,同样是取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巨款,当备受关注的“许霆恶意取款案”以许霆被判有其徒刑五年的一审重审结果而暂告一段落时,人们对于何鹏,这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云南许霆”开始了新的关注。昨日,决心为自己翻案的何鹏在狱中正式委托律师,而今日,律师将代其将再审申请递交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2001年3月2日,当时只是云南公安专科学校大一学生的何鹏用只有10元的农行金穗卡在ATM机上取款时,因ATM机故障,两日共取出了42.97万元。后来据何鹏本人说,他当时“发现卡里有许多0”,还以为是亲戚给他存的钱。抱着试试看的心里,何鹏第一次取出了几千元。第二天,他又站在了取款机前……后经统计,何鹏先后从7台取款机上连续取款215次。在经过司法部门“三抓两放”后,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从2001年至今,他已经坐了7年牢。

  记者昨日从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陈维镖律师处得知,继近日何鹏的父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材料后,何鹏本人也于4月22日在申诉代理再审辩护委托书上签了字,委托书将在今日递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接受申诉材料,并正进行审查。如审查通过,何鹏案亦将在其后进行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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