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被刺字续:警方称涉嫌卖淫阻止其离开深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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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3:40 潇湘晨报 | |||||||||
28日深夜,湖南女孩芳芳的叔叔和父亲试图将芳芳转院回湖南,由于受到院方和当地派出所的反对,最终未果。(摄影:陈文阁)。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前日晚上,就在受害女孩芳芳在其叔叔协助下,准备坐上轮椅离开深圳市宝安区公明医院起程返回湖南老家治疗时,当地警方以芳芳涉嫌卖淫必须接受调查为由,拒绝其离开深圳。 前日晚上10时,公明医院大门口,芳芳的轮椅被保安和东周派出所一名便衣民警拦下后,芳芳的情绪一度失控,她当着众人的面失声大哭起来。随后,宝安区政府、区公安分
昨日上午8时,协调会在公明医院7楼会议室举行。经芳芳家属强烈要求,宝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谢寒代表当地政府,与芳芳家属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的大概内容是:当地政府将负责芳芳所有的治疗费用,包括前期治疗和后期消字的所有费用;改善芳芳所住病房的条件;为芳芳及其父亲免费提供食宿等。谢寒在协议上签字后表示,当地政府一定会实现协议中所承诺的一切。当时在场的一位徐先生作为志愿者见证人在协议上签了字。芳芳家属表示暂时满意,但是要看当地政府对承诺的兑现情况。 昨日上午9时,芳芳在志愿者见证人徐先生陪同下回到病房,途中,芳芳始终默默无言。回到病房后,医院将芳芳转到了带陪护房的套间病房,医院也承诺,从即日起为芳芳及其父亲免费提供伙食。 本报实习记者 方瑜 记者 龙玲 相关专题:打工妹遭歹徒绑架虐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