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发现日军侵华罪证“良民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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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2:00 内蒙古晨报 | |||||||||
董京展示“良民证” 内蒙古晨报记者 杨美玲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慧敏) 在32开书本大小的白布上,上方写有“代县赵村”,中央竖行是“民人董门马氏”,右侧和左侧竖行分别是“年三十四岁”“代县赵村村公所”。从这条平常的白布上看不出任何“玄妙”之处,可是,这条白布董家人却保存了67年。董家21代传人、41岁的董京在包头市青山区的家中拿着这条白布向记者介绍,这是日伪时期颁发给他奶奶的“良民证”。她之所以将它保存下来,是为了让子孙永远记住抗战的这段历史。
董京说,他的祖籍是山西代县,祖辈在山西代县赵村居住了600多年。据祖辈们说,日军侵华时,占领了代县,1938年向老百姓颁发了“良民证”。据说,“良民证”有证明身份的作用,其中最主要的一项便是证明没有和八路军“私通”。如果老百姓进日军把守的城门,便要出示“良民证”,出示不了的,就会被日军杀害。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