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问湖南特大车祸
6月26日上午10点左右,在宜凤高速公路郴州宜章段长村东溪大桥附近,一辆车牌号为湘D94396,由耒阳开往宜章莽山的大巴车,发生事故,起火燃烧。据最新核实,该车共载有57人,事故共造成35人死 亡,13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据公开报道,出事车辆的乘客为报团参加前往莽山“一日游”,交了170元团费,26日上午从耒阳出发,同行的总共有3辆大巴。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率工作组已赶赴湖南,指导开展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事发至今,调查显示事故主要原因为:大巴车载宜凤高速K34+145处东溪大桥撞上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后又撞向东溪大桥右边护栏,油箱漏油起火。不过,在感叹“天灾”的同时,事件中曝光的一些细节也显露出“人祸”的身影。
1 车辆出现故障,司机应急处置到位吗?
网上有传言说,车停稳后,司机第一个逃生,车门都没有打开。
从大巴前部逃生的幸存者黄先生向记者回忆说,发生事故后,司机说车门打不开,司机自己就从驾驶室窗户逃走。黄先生拿起一个消防灭火器,试图将窗户敲碎逃生。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不能确定是车门打不开,还是司机没有开门,自顾逃生。若像幸存者描述的那样,司机称“车门打不开”,那其从驾驶室窗户逃生后,是否对滞留在车内的乘客进行救助?
根据公开报道显示,有逃出的乘客称,在高速公路附近的树丛里发现了司机,当时他正躲在里面打电话!(微信ID:fzwb_52165216)
据了解,旅游大巴的司机名叫刘大辉,今年41岁,驾驶车辆挂靠湖南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其已有20多年驾龄,没有受伤,已被警方控制。
2 旅行社对随车配备人员是否有硬性规定?
除司机外,每车要配一名导游。
据车上乘客介绍“莽山一日游”共3辆车同行,若一辆车50多人,三辆车就是百十来人。(微信ID:fzwb_52165216)
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要求,这种旅游大巴每车都应该配一名导游,这样不仅便于游览讲解,也便于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进行紧急处置。
那么导游到底起什么样的作用呢?首先,在行车中导游一般会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在长途时,防止司机犯困;其次,导游还要尽量提醒客人不要睡觉,因为如遇紧急情况,清醒客人的防御反应肯定比睡着的客人快。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出现紧急突发状况时,导游应该及时进行人员疏导,并积极组织救援,起到一个临时指挥者的作用。
在这次惨剧中,导游员是否起到了这个关键作用呢? 据车祸中受伤较轻的乘客资晓萍介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就得到砰的一声,车就一拐一拐的,刹车没踩住,滑了100多米才停住。停车后,车里全乱了,门打不开,司机从门上的小窗户上下去了,然后导游也下去了。车里哭得一塌糊涂,你挤我踩的,从很小的玻璃口逃生。一车人只能从这个口跳出去,大概跳了9个人,烟越来越大,就没有办法出去了……”
“我当时坐在司机后面的第二排,车门打不开,车窗也打不开。用灭火器砸窗户,砸的那边又是好高好高的桥,一二十米高,那边不可以逃生,只能从另一边跑。能打开的窗户在司机旁边……”
“有个养路工人的小伙子真太棒了,冒着生命危险,穿过好大的火把后面的玻璃敲开,救了6个人出来……”
从逃生者的描述可以看出,司机、导游先逃生了,没有返回来救助乘客,反而是路过的养路工人砸窗救了6个人。
所以,从湖南车祸35人遇难的惨痛事实来看,该车尽管配备了导游,但由于事前没有相关突发状况的培训,也没有必要的应急措施,导游的核心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
3 车祸发生后,乘客自救,找不到安全锤?
按照规定,每辆车最少配备4个安全锤。发团前,导游应尽告知义务。
相关资料显示,安全锤必须均匀分布悬挂在旅游车内明显位置,每辆车最低配备4个,10米以上的配备6个。
幸存者黄先生称,事发后,其曾拿起一个消防灭火器,试图将窗户敲碎逃生。几位在宜章县人民医院治疗的幸存者说,车上没有注意到有安全锤,事发时乘客只能不断叫喊,想办法往车外爬。他们庆幸自己坐在大巴前排,从驾驶座窗户翻出,才得以逃生。(微信ID:fzwb_52165216)
涉事车辆到底有没有安全锤?我们无从知晓,但如果车上足量放置了安全锤,事发后却没有乘客找到,那这份安全设施无异于不放。经常乘坐飞机的乘客大概都知道,航班起飞前,空姐都会进行一番安全讲解,说清飞机的几个逃生通道,氧气罩的位置,救生衣的位置,甚至几种突发状况应该如何处理等。但反观公路运输,尤其是旅游行业运输,这份安全提示却鲜有实施。
在这次湖南惨剧中,不论是司机还是导游都没有提示安全锤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试想如果导游事前曾提示过安全锤的存放位置,能够提示坐在附近的乘客,遇到突发事件安全锤要敲击玻璃窗的红点处,那么一定会为更多的生命赢得逃生的时间,最终的伤亡数据也不会如此让人震惊。
4 旅游大巴有无超载?超载!
出事车辆为55座大客!座了57名乘客?
依照最新核定的人数,该车有57人。且按照相关规定,即使是手抱婴儿,也算是一个占位的人数,连司机也算在内。经查询61座车为双层,事发车辆是双层客车吗?
27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称:衡阳骏达旅游集团一车牌号为湘D94396的旅游大巴(核载55人,实载57人,其中小孩4人),超载两人。
5 司机弃车自逃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司机有救助乘客义务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由此可见,司机有救助义务。
据介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驾驶员刘大辉的行为应适用第三种情况,逃逸致人死亡。
资料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央广网、法制日报、红网、新华网、中新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承磊 SN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