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华南植物园员工朱先生
为何事
曾经在广东省地质局从事野外工作16年,理应享受提前退休福利,但现在所在单位华南植物园拒绝办理,理由是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的条件。
谁主管
华南植物园
在 广东省地质局735地质队(已更名为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从事野外工作长达10多年,朱先生20 11年希望办理提前退休,但四年多来一直未得到现在单 位华南植物园的认可,迟迟未能取得退休资格。华南植物园人事处回应,朱先生不符合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而且,朱先生收到华南植物园上级主管部门———中国 科学院人事局的答复意见是,“因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需申请人在本单位从事特殊工种”。
多番周折取得特殊工种证明
朱先生是1972年被分配到广东省地质局,随3506钻井队在野外工作长达11年。1983年,他被调到水文工程地质二队第二施工队(现为广东省工程勘察院),继续从事地质野外工作。直到1988年年底,朱先生才由广东省地质局调入华南植物园,当了一名绿化工。
本 月10日,朱先生向南都记者展示1972年至1983年在广东省地质局735地质队的工资单,最初每月到手工资38.6元。朱先生说,2004年工龄已满 30年的他响应单位号召而申请离岗内退。2011年,年满55岁的他准备申请退休却遇到阻滞,“从事16年(1972年-1988年)的特殊工种,现在却 不被承认?”
朱先生说,当时华南植物园拒绝为其办理退休,由于忙于照顾生病的妻子,他一度搁置申请退休的事宜。直到2012年9月 妻子去世后,他再次申请退休,而华南植物园方面说档案不全。同时,华南植物园发函给他原来的单位,请求帮忙提供他在地质队工作期间原始材料复印件与证明。
于是,朱先生找到原单位,把1972年至1988年工资单复印,并开具工作证明。
2013年9月,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地质局735地质队)以及广东省工程勘察院(原广东省地质局水文工程地质二队)发来证明,承认朱先生当时在该单位工作,并证实从事工作确实属于特殊工种。
不在原来单位 无法提前退休?
朱先生以为特殊工种工龄被承认之后,能如愿提前退休。但令其无奈的是,他再次收到华南植物园人事教育处复函,称:“查阅其档案后发现朱先生属于特殊工种时间仅三年多。根据省人社厅回应,广东省事业单位不存在因特殊工种而提前退休的情况。”
无 可奈何,朱先生只好一次次往返于华南植物园与省人事、社保部门。今年7月,朱先生收到华南植物园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人事局的答复意见。其中说: “因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需申请人在本单位从事特殊工种”。朱先生1988年底调入华南植物园,一直从事园林绿化工作,并无从事特殊工种,不符合提前退 休条件,不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对此,朱先生并不认可,“我当时的一些工友转去其他单位,均可以办理提前退休,为什么我不行呢?” 据介绍,今年59岁的苏先生是朱先生在735地质队时的工友,1988年转到广钢从事制氧工作。因为有超过10年的特殊工种工龄,苏先生在2011年满 55周岁时就到荔湾区退管办填表,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三个月后,苏先生成功办理提前退休。
有了苏先生的案例,朱先生对自己申请提前退休遭拒难以接受。朱先生说,若能成功办理在55岁提前退休,每月约多出收入2000元。对于中科院人事局给出的答复,朱先生没有找到依据出自哪里。
对于朱先生申请提前退休遭拒的事宜,华南植物园人事处夏处长回应,他们一切按上级单位中国科学院的指示办理,曾经与朱先生到社保局处理,一切按程序走。朱先生确实不符合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
华南植物园党委书记任先生表示,若朱先生依然有不满,可继续寻找法律途径解决,若有需要可陪同朱先生再前往省人社厅走一次审批流程。
律师建议
当事人提前退休可向社保所在地人社部门提申请
一 直无法办理提前退休的朱先生,2014年4月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状告华南植物园,却因不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而不予受理。2015年,朱先生 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华南植物园,但仍被认定为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而被驳回。究竟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问题?如何维权?朱先生说 自己已经完全没有头绪,只能一次次去与华南植物园的人事领导交涉,希望早日提前退休。
对此,广东君厚(萝岗)律师事务所律师江点序介绍,关于退休手续办理等,属于人社部门审查范围,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也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或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因此,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天河区人民法院的裁定正确。
江 点序认为,此案难点在于:对于特殊工种与本单位,属于人事争议,而人事争议的调处规则多属政策,无法进行法理分析,只能从一般逻辑而言,二者应无直接关 系。至于华南植物园拒绝为朱先生办理提前退休的事情,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即进入社保基本范畴,不存在用人单位审批事宜,应属于人社部门审核范 围。建议当事人向其社保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提前退休,并由人社部门回复处理,若对人社部门处理不服,则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资料链接
广东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2002 年6月10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仍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 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各市劳动保障局审批。
遇有特殊工种员工要求提前退休者,各地必须按照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 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审批提前退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跨行业参照执行。对个别情况特殊的,要求按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 执行的,应由企业自行报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再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由当地地级市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社会保险 局)委托市级以上的劳动检验站对有关工种劳动条件、劳动者身体损害程度等项目进行检测,附检测报告送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再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研究审定。
背景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工种须符合原劳动部以及1985年至 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以上(含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 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含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含8年)。
●男年龄满55周岁、女年龄满45周岁。
●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叶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