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古稀老人闹离婚四上法庭
经法官耐心调解夫妻重归于好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颖清、罗海欣)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但在陪伴的过程中免不了磕磕碰碰。一对相依为命50多年的老夫妻(男方已73岁、女方68岁)因两地分居缺乏沟通,导致感情产生隔阂,4次闹离婚,上法庭。5月24日下午,四上法庭要离婚的这对老夫妻,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重归于好,一家人宽慰地离开法院。
原告李兵(化名)和被告陈珊(化名)移居澳门前均系中山大涌镇居民,两人经他人介绍后相恋,于1968年5月1日在大涌镇按风俗举办了婚礼。1979年,李兵去澳门工作并定居,之后陈珊于1991年去澳门与李兵一起共同生活,两人于2010年4月16日在中山民政局补办了结婚证。
两人婚后生育二子三女,现两个儿子已去世,三个女儿已分别成家。李兵移居澳门后,夫妻间缺乏沟通,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但双方仍一直居住在一起。
2012年,双方的大儿子不幸去世,留下的两个孩子需要照顾上学。陈珊经常留在中山照顾孙子,与李兵两地分居,双方进一步产生隔阂。李兵自2013年起连续三次向第一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两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李兵于2015年8月24日再次诉至法院,原审法院考虑李兵已多次起诉要求离婚,便判决双方离婚。但陈珊认为双方年纪大了,离婚后没人照顾,也会影响到家庭关系,坚持不同意离婚。今年1月13日,她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两地分居闹离婚
中级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吴碧英接到此案后,翻阅案宗了解到,李兵和陈珊结婚迄今已半个世纪,感情基础较好,李兵多次起诉离婚的主因是其妻子李珊近年经常回中山照顾孙子,夫妻两人在生活中又常常为小事争吵,缺乏沟通。法官认为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夫妻感情尚未达到不可挽救的地步。
今年5月24日,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的离婚纠纷案。法庭上,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仅有澳门一处住房,若离婚后,另一方可能面临无屋可居的境地。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苦口相劝,同时邀请其女儿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在法官以及双方代理人的劝说下,最终李兵向法官提出:“我不离婚了,不想再折腾了。”这对老夫妻重归于好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责任编辑:赵家明 SN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