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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1日16:32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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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福建一男子散布台风灾情谣言被拘留10天

  法晚深度即时(稿件统筹:朱顺忠深度记者王选辉)福建省闽清县公安局今天通报,因为在网上散布有关台风“尼伯特”的虚假灾情,黄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7月10日18时26分,有网民在微信群里发布含有“闽清灾后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的信息,4分钟后,再次发布了该信息,并在信息尾部加上了“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字样。警方从系统判断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黄某某,男,37岁,闽清县塔庄镇人,家住闽清县梅城镇恒晟晶都小区。

  经查,此案另一当事人曾某某是闽清县金沙镇人,7月10日他与父亲从北京回到闽清县城,因通往金沙的道路损毁,暂住在其父亲朋友黄某某家中。(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当晚曾某某因手机没电向黄某某借用手机玩。18时20分,曾某某在黄某某所使用的微信群内发布“7.10,闽清受灾最新消息”,内容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7月9日晚22时,全县(不含因通讯中断尚未上报的白樟、白中、金沙、省璜等乡镇),此次受灾中被困人员1000人以上,死亡百余人,失踪11人。详细灾情正进一步核实中。”18时26分,曾某某将其中的“死亡百余人,失踪11人”改写为“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并于18时30分将该微信添加落款单位为“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后再次发布。

  随后曾某某将手机归还给黄某某,黄某某于18时55分将曾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再次篡改,并转发到自己的微信群中。

  闽清县公安局称,此案第一当事人曾某某年龄未满十四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予处罚,办案民警已对曾某某进行口头教育、责令悔过,并责令其父亲对其严加管教。该案第二当事人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散布谣言”违法行为,可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决定对黄某某处以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承磊 S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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