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女子拦县委书记车上访被拘,不服处罚起诉公安局败诉 ] 2017年5月2日,永州市宁远女子李苏艳到宁远县准备给县委书记刘卫华送上访材料时,被宁远县公安局以“非法拦截县委书记正常行驶车辆为由行政拘留10日”。李苏艳坚称自己没有拦车,不服该行政处罚,起诉至法院,一审终审判决均败诉。随后,李苏艳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2018年3月14日,湖南省高院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裁定:驳回李苏艳的再审申请。(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 谭里和)
来源:今日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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