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提出伊决议修正案 鲍威尔称已采纳中国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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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5:06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6月1日,美英两国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了有关伊拉克权力移交问题的修正案,采纳了中国提出的部分建议,同意6月30日以后,伊拉克新的临时政府将自行掌管伊拉克军队和警察,并宣布驻伊部队最早于2006年1月前撤离伊拉克。 美英提出修正案,鲍威尔称采纳了中国建议
美英两国在5月24日向安理会曾提交了有关伊权力移交的决议草案,明确规定驻伊联军当局6月30日向伊拉克临时政府移交权力,但要求多国部队继续驻留伊拉克,且没有提出明确撤离时间表,也没有明确说明伊拉克临时政府是否有权控制伊拉克军队。 5月26日,中国就联合国伊拉克问题新决议草案提出非正式文件,指出美英应在6月30日结束对伊拉克军事占领,全面恢复伊拉克主权。该文件认为,最迟于2005年1月底在伊举行选举,建立新政府。文件说,伊政治过渡进程方案应确保伊拉克人民的广泛参与,有关方案要首先得到伊拉克人民的支持。 对此,据凤凰卫视报道说,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鲍彻6月1日说,国务卿鲍威尔上周末打电话给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表示美国采纳了中国的建议。鲍彻说,中国在初期讨论时提出一些疑问,这次的修正案会更全面地响应他们提出的意见。 伊临时政府有权管辖伊安全部队 在伊拉克临时政府权限方面,中国主张,伊临时政府要在政治、经济、安全、司法和外交等领域拥有全部主权,包括掌管和支配本国全部的自然和经济资源,签署经济合作协议和合同等。对此,美英在修正案中表示,伊拉克临时政府将拥有“全部主权”,伊拉克安全部队将在伊临时政府的管辖下展开行动,并将最终承担起维护伊拉克安全与稳定的责任。 美英在修正案中重申,伊拉克人民有权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前途、控制他们的自然资源和协调国际援助。根据修正案,在负责监督伊拉克发展基金使用情况的国际咨询和监督委员会中,将增加一名来自伊拉克的成员。 美英最早将在2006年1月从伊撤军 在安全方面,中国认为,安理会可以授权6月30日后在伊拉克部署多国部队,但是在2005年1月伊拉克举行大选,选出过渡政府后,美国和英国就应该从伊拉克撤军。对此,美英在修正案中表示,美国领导的联军的任期将在伊拉克政治进程完成以后,也就是伊拉克制定出一部新宪法后结束,预计这一进程将在2005年底才能完成。换句话说,美国和英国最早将在2006年1月从伊拉克撤军。 美英在修正案中宣称,联军和伊临时政府之间是“伙伴关系”,如果明年1月前选举产生的伊过渡政府提出要求,安理会也可提前考虑终止其任期。 鲍威尔1日指出,伊拉克临时政府成立后,美国移交政权的下一步,就是促使联合国安理会尽快通过有关伊拉克问题的决议。国务院官员指出,中国这次在安理会中,对伊拉克新决议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积极主动,而美国也将与中方保持密切谘商,希望在最后能够得到中国的支持。 但是,有分析人士批评修正案虽然对美英军队驻伊时间提出了限制,但并未提出联军撤出的明确日期,也未提及伊拉克政府是否对联军的行动具有否决权。法国国防部长当天就要求美国接受安理会通过伊拉克问题新决议的相关条件,希望伊新政府自7月1日起能和世界上其他主权国家一样,不仅拥有对伊军的指挥权,而且对驻伊联军开展军事行动拥有发言权。(王辉) 相关专题:美英向伊拉克移交权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