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承认曾允许法庭使用严刑逼供嫌犯所得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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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0:51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政府12月2日在法庭上承认,美军的“作战人员身份审查特别法庭”在审理关塔那摩囚犯的过程中,可以使用严刑逼供得到的证据,以便确定他们是否为“敌方作战人员”。 据美联社报道,当天,一个美国地区法院在审理关塔那摩部分囚犯提起的诉讼案时,美国司法部高官布赖恩·博伊尔做出了以上表示。
关塔那摩囚犯的辩护律师指出,有些囚犯被囚禁的证据是通过严刑拷打得到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正当的司法程序。美国地区法官理查德·利昂问道,如果监禁一个人的证据全都是通过“非法”拷问得到的,这种监禁是否合法?对此,博伊尔回答说,只要“作战人员身份审查特别法庭”认为可靠,就可以相信这些证据。 接着利昂法官问,在使用严刑逼供得到的证据时,是否有限制条件?博伊尔回答说,美国决不制定政策让自己在使用重要证据时束手束脚,即使这些证据的来源可疑,比如来自外国政府的严刑拷打。 美国最高法院在6月份裁决,允许关塔那摩被关押的“敌方作战人员”就他们被无限期关押的遭遇向美国联邦法院提出申诉。后来,美军成立了由3名成员组成的“作战人员身份审查特别法庭”。如果特别法庭决定某被关押者不是敌方作战人员,他们将把资料向上递送至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处,后者将同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协商相关事宜。而那些被判断仍对美国构成威胁的人,将继续被关押。(王建芬) 相关专题:伊拉克俘虏遭虐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