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后先选总理再定伊拉克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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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9:38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伊拉克30日的选举结束之后,这个中东国家的政治重建进程迈出了重要一步。投票之后,伊拉克过渡国民议会必需完成如下几件事: 伊拉克选民选举出一个拥有275个席位的过渡国民议会。这些席位将根据各党派在选举中赢得的票数相应分配。
过渡议会将选出一个主席委员会,包括一名主席和两名副主席。该委员会的任命必须至少得到三分之二,即184名过渡议会议员的支持。 三人过渡委员会将选出一名过渡政府总理和新的内阁。总理提名必须在两周内产生,而且得到过渡委员会成员一致赞同。 新总理和过渡内阁将接受过渡国民议会的信任投票,获得简单多数138票即可通过。过渡政府将可开始工作。 过渡国民议会还将在今年8月15日前完成起草新的国家永久宪法。 新宪法将在10月15日前付诸伊拉克全民公决。 如果永久宪法得以通过,伊拉克将在今年12月5日之前举行新的选举,于年底产生正式议会和政府。如果宪法未获通过,过渡议会将会解散,并于12月5日之前选举新的过渡议会,重复整个过程。 (新华) 相关专题:关注伊拉克大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