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称必须签署2006年乌俄政府间天然气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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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0: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基辅1月6日电(记者陈畅)乌克兰总理叶哈努罗夫6日向此间媒体宣读一份政府声明时强调,乌克兰与俄罗斯必须签署2006年两国政府间关于天然气供应和过境运输协议。 叶哈努罗夫说,除了两国经济实体签订的合同外,还必须签署政府间协议。乌克兰政府将在本月16日前向俄方提出乌方的协议草案。乌俄谈判的正式结果和双方签署关于天然气问题的协议将为乌克兰天然气的供应和消费提供保障。
叶哈努罗夫说,根据2001年签署的乌克兰与俄罗斯政府间协定,乌俄每年都应签署关于天然气问题的议定书和协议。他说,俄罗斯“曾经是,现在依然是乌克兰最大的合作伙伴”。他还强调,只有在两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对天然气价格和过境费率进行调整。俄乌两国4日就天然气价格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为期5年的俄向乌出口天然气合同。根据合同,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以每千立方米230美元的价格将俄天然气出售给“俄乌能源公司”,“俄乌能源公司”将俄天然气和来自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天然气混合,再以每千立方米95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乌克兰。俄天然气经乌境内出口到欧盟国家的过境费由原来的每千立方米每百公里1.09美元提高至1.6美元。(完) 相关专题:俄罗斯与乌克兰天然气争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