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维权拿起法律武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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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1:53 新华网 | |||||||||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何方报道 “对比2004年公报和2005年公报,有关海域维权的内容是第一次如此详细地出现在我们的公报中。”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金熙德教授对本报指出。 国家海洋局官方网站刊登的“2004年公报”中,比较简要地提及了中国海监部门对中越北部湾划界的我方一侧海域的巡航监视,及对东海争议海域日方作业船队的海上调查活
金熙德教授指出:“2005年公报”的发布意义重大,其一日本媒体屡屡做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报道,炒做东海问题及所谓中国在东海海域有军事动作,“2005年公报”的出台有利于以正视听,澄清我方的维护主权的立场和事实。其二显示了中国在海域维权方面拿起法律武器,依据联合国海洋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域实施监管,维护我国海洋的正当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际石油战略专家查道炯也向《国际先驱导报》指出,当前大的背景是,由于争议海域的主权和能源问题,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端有日渐激烈的趋势。在我领海及附近海域,美日及其他周边国家不断增强军事力量,不时地进行小规模的军事行动或大规模的军事演习。这一切无疑都对我海洋主权构成了严峻挑战。 相关专题:国际先驱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