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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小城发布政令:同居者养孩子将被驱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11 青年参考

  未婚同居虽然有悖于传统价值观念,但是对于这纯属个人隐私的事情,政府一般是不会指手画脚的。但是,美国密苏 里州的一个小城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竟然通过行政命令不许未婚同居者生儿育女。这下子可苦了那些不想受到婚姻羁绊的新 潮男女组建起来的“家庭”。

  一个来自美联社的消息称,美国密苏里州小城布莱克杰克市政府,最近通过了一项市
政府令,禁止那些已经生儿育女 的未婚同居者以家庭形式生活在一起。如果他们拒不遵照规定,同居者中的一人将会被强行驱逐出去。

  奥利维亚·谢尔查克和芳德瑞·拉文就是这么一对未婚

同居者,他们至今无法在这个位于圣路易斯市郊区的小城安顿 下来,只因为他们有3个孩子,但是却没有结婚。

  其实,类似情况在这座小城并非个案,为此,该市规划委员会建议修改原有法律,但是,市政委员会在5月中旬的表 决中,以5∶3的结果否决了修改法律的建议。谢尔查克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表示:“我感到很吃惊,本来我以为苦日子快要 熬到头了,我们可以居住在一起开始新生活了。”

  布莱克杰克市的现有法律禁止3人或者3人以上同居,除非他们存在“血缘、婚姻或者领养关系”。所以,如果一对 男女没有孩子,他们还是可以共同居住生活的。而日前遭到否决的那个法律修改建议,曾提出把家庭的定义扩大为包括一对未 婚男女带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孩子这种共同生活形态。

  市长诺曼·麦科特拒绝就此接受采访,但却通过一份书面声明直言不讳地表示,凡是不符合该市关于家庭概念定义的 同居者,都将遭到驱逐。

  (王银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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