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对伊朗核问题决议留有“两可”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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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4:53 新民晚报 | |||||||||
联合国安理会7月31日通过了要求伊朗在8月底之前暂停铀浓缩活动的1696号决议。安理会首次以具有约束力的决议来表明对伊朗核问题的态度。这份决议既暗含下一步可能考虑实施制裁的警告,也为可能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留下余地。 实施制裁附有前提
安理会1696号决议的核心内容是:如果伊朗不在8月31日之前暂停铀浓缩,安理会将考虑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41条的规定采取“适当措施”。所谓“适当措施”,指的是安理会可以在国际安全受到威胁时采取经济和外交制裁措施。 但是,决议对采取这种“适当措施”附加了前提条件,即“如需要采取此种补充措施,则必须作出进一步的决定”。据此,假如伊朗不执行决议,有关国家并不能直接引用这份决议来制裁伊朗,还必须通过安理会成员国的进一步磋商,再通过一份决议,才有可能实行制裁。 尽管如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还是把这份决议看作是逼迫伊朗接受六国方案的“最后通牒”,似乎对伊朗的制裁已经指日可待。 但也有一些国家持不同看法。俄罗斯代表丘尔金认为,决议是向伊朗发出的“谈判邀请”,根本没有要挟伊朗的意思。此外,由于伊朗一再强调将在8月22日才会对六国提出的一揽子方案作出答复,决议有意照顾到了伊朗的诉求,特意把执行决议的期限定在8月31日,同时强调六国方案是致力于寻求全面、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的重要努力,暗示只要伊朗同意六国方案即可“过关”,从而为化解僵局提供了可能性。 安理会作用有争议 决议突出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处理伊朗核问题中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表示要“在原子能机构的框架内专业地、公正地解决伊朗的所有余剩未决问题”。 这说明,安理会内部在安理会是否应对伊朗核问题负责到底这个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一些国家认为安理会并不适合在解决伊朗核问题方面扮演关键角色,而国际原子能机构拥有解决核问题的专业资源,是解决伊朗核问题更加适合的场所。 美国无疑是希望安理会负责到底。无论是提出参与欧盟与伊朗的谈判,还是把伊朗核问题提交安理会,美国的目的都是想通过“用尽外交手段”的方式来争取国际支持,孤立伊朗,为将来采取进一步行动埋下伏笔。因此,让联合国安理会介入伊朗核问题是美国实现其上述战略意图的一个必需的步骤。伊朗则一再明确表示反对安理会的介入,称这样做不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球”可能还要踢回去 显然,在安理会内部对安理会的作用问题上没有统一立场,伊朗核问题的关键一方伊朗强烈反对安理会介入的情况下,安理会在参与解决核问题的道路上还能走多远也成了问题。因此有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未来伊朗核问题仍回归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解决的可能性。(新华社记者王湘江) 相关专题:伊朗重启核燃料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