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官员称萨达姆多次大闹法庭促其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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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19:46 中国日报网站 | |||||||||
环球在线消息:据美国媒体11月6日报道,对伊拉克高等法庭提供有关国际司法标准建议的美国官员称,萨达姆多次大闹法庭时发表的言论可能是其遭死刑判决的关键因素。 美国官员称,萨达姆3月1日在接受审判时承认,他下令审判了148名什叶派村民。萨达姆坚持称,这是合法的,因为这些村民阴谋要暗杀他。萨达姆当时质问由五名法官组成的委员会:“罪行在哪里?罪行在哪里?”
他在当天的庭审中还称,他的同案被告应当被释放,因为他当时是总统,只应当审判他一个人。检察官在那次庭审的前一天向法庭展示了一份总统令。检察官称,总统令上有萨达姆批准死刑的签字,这是检察方对萨达姆提出的最直接证据。 被萨达姆时期的革命法庭判处死刑的村民中有50人在审讯期间就已经死亡,另外一些人被绞死的村民还是儿童。 美国否认直接参与了审判萨达姆的活动,但一些司法观察家认为,对萨达姆的审判由于美国人的卷入而蒙上了污点。纽约过渡正义国际中心伊拉克项目负责人希蒙斯称:“人们始终会对美国对审判施加了多少影响力持有疑虑。”(作者:昆仑) 相关专题:萨达姆被判绞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