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通过反腐法案要高官公开个人财产

2012年11月25日06:49  东方早报

  张喆

  越南继续推进国内改革。

  继制定法律赋予国会成员对越南领导人进行信任投票之后,越南继续订立法规扩大国会对官员的监督。近日,越南国会以94.98%的赞成票通过了《反腐败法》(修正案),该法律要求公开化越南高级官员个人财产申报表。

  据越南媒体报道称,23日,会期达一个月之久的越南第13届国会第4次会议落下帷幕,反腐败、监督政府与制定措施改善民生成为本届国会的焦点议题。

  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致闭幕词时表示,“国会代表、各级部门和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就有关自己已被托付的任务和权限的实现情况直接向全国人民作报告。国家单位和国家干部、公务员的活动日益贴近人民,日益公开化、透明化。”

  限制官员个人财产增加

  10月22日开幕的越南第13届国会第4次会议,共通过9项法案并就其他6项法案提出修改意见。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在11月23日闭幕式上对《反腐败法》做出的修改。

  由于越南政府此前已签署了《联合国反贪污贿赂公约》,并在国会得以批准,该国相关法律必须通过修订与公约精神相符。为此,最新通过的《反腐败法(修正案)》要求公开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表的条款。

  据此,越南的领导干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将个人财产申报清单在本人所在机关、组织或单位公布。与此同时,越南国会代表及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应选人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须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这部法律还对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财产的各类义务加以规定,越南国会指定政府负责出台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所增加的财产定价、申报人的权力与责任、申报手续与程序等的具体规定。

  推出措施建保障房

  与此同时,聚焦改善民生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议题成为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

  对于在越南日益突出的房地产泡沫问题,越南国会代表在本次会议上向越南建设部部长提出质询,要求解决房地产的冻结状况、处理休耕、调整房地产结构、平衡房地产供求及处理坏账。除了解冻房地产市场以外,国会还要求越南建设部推出解决社会保障性住房问题的相关措施,并确保从现在到2013年底房地产呈现出积极转变。

  此外,国会还要求越南建设部增强监察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严格解决工业、农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中的贪污、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尽快拟定《城市管理法》草案并呈递国会审查。

  此前,越南国会常委会做出指示称,解决越南房地产的冻结状况是该国2013年亟须解决的任务之一。

  修宪由人民提意见

  在这次会议中,越南国会代表还通过《组织征集人民对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决议。据此,从2013年1月2日到3月31日,越南将通过各种方式征集对1992年《宪法》修正草案的意见,目的是发挥越南人民“当家做主”权,同时创造越南人民在立宪工作中的共识,并让《宪法》“体现出越南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越南国会还以90.16%赞成票通过了“关于继续试点展开执达吏制度的决议”。“执达吏”或称“承发吏”,类似于中国人民法院的执行庭,目的是提高越南的司法机关的执行效力。越南国会指定政府直接负责管理到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中央直辖市和一些省份试点落实执达吏制度的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与总结并向国会于2015年底召开的会议作报告。

  此外,越南国会还表决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根据这项草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月收入400万越南盾提升至900万越南盾。越南国会认为,这一调整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但符合实际情况,因此会得到越南民众的拥护。据悉,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明年7月1日生效。与此同时,本届会议还要求越南各传媒机构“负责任地宣传并创造便利条件让人民献言献策”。

  在本届国会会议期间,越南国会代表十分积极地对政府行使监督的权利。

  10月22日,越南总理阮晋勇在开幕式上就曾说,他为未能尽职监管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导致该国国有企业低效及违法经营,由此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向国民道歉。14日,两名国会代表对阮晋勇治理国内经济不力提出尖锐批评,并建议后者引咎辞职。“(政府官员)应开启(主动)引咎辞职的政治文化。”一名国会代表称。

  21日,越南国会通过了《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投信任票》决议。

  根据该决议,越南国会将对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越南政府高级领导人的任务落实效果、权限执行、政治品质道德、生活风格将展开信任投票。确保由国会、人民议会推选或批准的领导人所须具备的标准,确保国家机构稳定运行及效率等。

  ◎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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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俄罗斯媒体近日报道称,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监督官员开支及其配偶子女花销的一系列法律。规定俄罗斯政府官员及其家人用于每笔购买不动产、交通工具和证券的消费如果超过最近三年家庭的总收入需要上报。在开支与收入不符的情况下,检察院将通过法院要求没收非法所得财产。如果国家公务员提供虚假收入信息,将会被解除职务。法律将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原标题:越南立法要高官公开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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