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震海:从萨达姆案看欧美精英之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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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42 金羊网-新快报 | |||||||||
■邱震海 萨达姆因反人类罪被判处绞刑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在国际社会引起不同反应。美国总统布什称,对萨达姆的宣判在“伊拉克人民建立法制的努力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英国政府也表示支持,但欧盟和国际大赦组织却表示强烈反对;联合国方面虽未明确表态,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日内瓦发表声明,要求伊拉克司法当局允许被判死刑的萨达姆及
不管伊拉克高等法庭如何将萨达姆的罪行定位在1982年对杜贾尔村的屠杀案之上,明眼人都知道,这一审判是三年前伊拉克战争的延续,而恰恰是三年前的伊拉克战争,在正义与否和国际法上都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性。 据一份报纸的民意调查,绝大多数的德国人认为,对萨达姆判处死刑是完全错误的行为。请注意,这里的所谓错误,并未否认萨达姆作为独裁者的客观事实,而只是基于对美国“先发制人”战略以及战后三年政治依然操纵司法决定的批评。 谈到政治对司法决定的操纵或干预,只要稍具常识和现实政治经验的人都知道,即使在西方国家,这依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但欧美之间的智慧不同发展阶段体现在,欧洲国家的知识和政治精英相较于美国,更具有省思和批判精神。 16年前德国统一后,前民主德国大批国家工作人员接连受到司法审判,其中最为人瞩目的就是对前民主德国国家安全部对外侦察机构首脑马库斯·沃尔夫的审判。作为联邦德国的敌人,马库斯-沃尔夫的间谍工作直接导致了前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的下野和联邦德国数十年间的巨大损失,由此对马库斯·沃尔夫的审判在欧洲引起密切关注。曾经是马库斯·沃尔夫谍报对手的联邦德国前宪法保卫局负责人,针对马库斯·沃尔夫审判案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如果马库斯·沃尔夫将被送上审判台,那么我们这些当年的对手都将同时站到审判台上。” 马库斯·沃尔夫的案件与萨达姆案件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笔者据此想指出的是,面对同样都是政治影响甚至干预司法的情形,欧洲人相较于美国人更具有省思和自我批判精神。在国际民主社会,没有人否认萨达姆是一个独裁统治者,但面对原本就具国际法争议的伊拉克战争,当所有人都知道所谓的杜贾尔村屠杀案只是一个藉口时,美国的精英们是否应更多一点省思和自我批判精神? 萨达姆即使躲过绞刑,并不能改变其曾为独裁者的牲质;但萨达姆若果真被处以绞刑,则美国及其精英们,将再次接受正义、良知和自由价值观的拷问。(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