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诟病频出,延迟养老是舍本逐末

有关社保的任何问题都能引起一波又一波热议。近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出口风将建议延迟领取退休金年龄,到一份报告曝出中国养老金缺口在2013年就高达18.3万亿元,从相关部门的迅即辟谣,到草根和专家纷纷发表言论,养老金成了政府、学者以及普通民众关注的话题。

延迟退休年龄对于巨大的社保亏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今日社保巨额亏空问题,是个历史遗留问题,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早期国企职工的养老金均由社保基金承担支付;二是大量党政机关乃至事业单位员工无需缴纳社保,却领取比企业退休职工高得多的退休金。这种制度设计的缺陷使得大部分纳税人不得不“供养”其他少部分人。不解决社保的公平正义问题,社保亏空问题无解。

另外,假设我国平均退休年龄延长5年,每年可能会涉及上千万人,并由此导致年轻人无法进入这些岗位的问题。这一巨量岗位无法腾出,却又很难通过新开发岗位等方式来化解。正因如此,据媒体调查,逾7成网友反对延迟领养老金年龄。

我们必须正视的是,延迟退休政策之所以被人诟病,更深层次原因还在于社保体系不公平。以公务员为代表的机关事业单位,少缴或不缴社保,但仍可以从财政系统享受远远超过普通退休者的养老金水平。以北京为例,2007年底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平均是1380元左右,而机关干部养老金平均则在4000元以上。因此,要让劳动者支持延迟退休等一系列化解社保困局的政策,就必须重塑社保系统的公平,这才是根本途径。 [详细]

社保应是多方博弈、民众受益

在观念上,相信“养老是国家的事”似乎也和计划经济养成的思维习惯有关,其实国家从来不是公民养老的主要保障,也不可能成为其主要保障。“国家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虽然看上去很美,但事实上很少有哪个国家的老人不是靠自己家庭的投资和积蓄,而是靠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来维持晚年生活。

我国以大量下岗职工为代表的退休人员普遍贫穷,而他们是社保的主要支取群体,甚至当前社保制度有为他们量身打造之嫌。当年的低工资其实也不成文地包含着政府要在住房、养老上提供保障和补偿。然而,随着下岗、住房/医疗改革,以及把工人从“退休工资”推向全民社保,政府等于是单方面毁约,而把履约责任交给了刚刚加入社保的投保人。

如何将政府主导的社保改革变成多方博弈?值得借鉴的是智利的养老金私有化改革。20世纪70年代末智利“部分积累”模式的养老保险情况和今天的中国类似,实际上已经是“现收现付”模式,并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1980年底,智利政府宣布执行新的养老金制度,其内容包括:每个参保人建立一个独立的养老保险基金账户,账户中的资金交由私营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作,参保人可以从众多的基金管理公司中随意选择。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只有当养老金管理公司经营不善宣布破产时,政府才最终出面弥补资金缺口。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养老基金资产获得的投资收益率越高、服务越好,就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将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交给该公司管理,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运营的养老保险金越多,获得的管理费也就越多。智利自1981年实施养老金私营化改革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养老金不仅摆脱了亏空,而且还为基金管理公司带来了丰厚的投资回报,这些基金管理公司不仅帮政府甩掉了养老金的财政压力,转过头来还降低了个人的缴费率,提高了个人养老保险回报,在智利,甚至保险人死亡之后的养老账户结余也并不“归公”,其配偶和子女有权继续领取直到领完为止。

智利和中国同样处在老龄化过程中,为什么先前国家管理的社保基金入不敷出,而私有化却“一抓就灵”,个中原因值得深思。如果说养老问题的解决是搭了智利经济腾飞的“便车”,可是中国近几十年的发展速度并不输于智利,养老改革为何没搭上“便车”同样值得思考。

简单地说,养老保险必须让投保者拿的比付出的多,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但是政府并不愿意用公共财政为此埋单,而希望社保资金自己可以钱生钱——智利的经验证明,这也并不是不可能,问题是政府又不愿意让投保人自己选择最高效的资金管理者,而只允许把这些钱交给自己设立的管理部门,最后的结果就是,由于管理不善,劳动者不得不交纳更多的保费,或者退休年龄一再推迟。 [详细]

社保改革需要公众参与

必须看到,由人社部延迟退休调研引发的公众对养老金账户巨额资金缺口等现行养老金政策的反弹与质疑,主要原因就在于,养老金账户信息不够透明。也正因为这些对民众来说有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公开透明性极其欠缺,才导致了类似延迟退休调研等政策的风吹草动便引发公众不安,从而给这些信息的公开透明与为公众所接受制造了更大的难题。

与此同时,因为权威数据等不能及时、渠道化发布,其结果必然是各种媒体、社会渠道等各显神通,最终导致公众陷入更大的信息迷茫。但是,造成这样的不堪局面是不是仅仅因为发布不及时、渠道不畅呢?很显然,不是!比发布不及时、渠道不畅等更值得忧虑的应该是目前社保制度设计上的重大制度缺陷。就养老金来说,虽说归民众所有,但民众对自己的养命钱却始终缺乏必要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与表决权。

先说知情权,知情权是表达权、监督权与表决权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宪法赋予民众的一项基本权利。既然是养命钱,这个钱有多少,账户的被动情况等,民众应该知晓,这既是常识,也是常理。再说表达权,因为钱是民众的,这个钱如何保证保值增值,如何使用等,民众应该有发言权,好的制度应该在制度设计之初就要保证这种表达权能够落到实处,譬如本次人社部延迟退休调研,如果民众有法定的表达权,那么结果就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即不是人社部忙着澄清再澄清,而会呈现出难得的民主实践机会与图景。而监督权与表决权则是确保民众不仅可以支配自己的养命钱,而且还能通过更深层次的介入,让自己的切身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体现与实现,以增厚民生福祉。[详细]

在面临老龄化加快和就业压力巨大同时并存的挑战情况下,社保改革集思广益、审慎决策,以前瞻性对策来达到一个令相关群体满意的结果。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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