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独夫妻”办二胎准生证跑断腿

7个月前,北京双独夫妻(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王梅与老公在一片羡慕声中怀孕了,第二胎。但今年4月底,已怀孕8个月的王梅拿到必需的《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时,“已经麻木了,之前的种种繁琐,冲淡了喜悦的感觉”。

种种繁琐包括:去王梅的老家四五趟“跨省盖章”;请10个邻居座谈;连王梅的公公婆婆,也为此补办了一张新结婚证……50多页资料、30多个公章,缺一个环节的证明,都拿不到《生育服务证》。

王梅将最后一张证明表格交到街道计生办,“在我把所有的手续交上去之后,大概一个月就拿到了证。“办证前远没想到会这么复杂,完全超乎了想象。”[详细]

办理程序简单 实际操作困难

按照计生部门“申领《二胎生育证》办理程序”中“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中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 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而办理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只有4种:(1)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三人合影照片;(3)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本人生育证明;(4)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

如果符合规定大概应在1个月左右拿到生育服务证,但是王梅夫妇却花了半年多时间,拿到生育服务证时,王梅已经怀孕7个多月。

在申办过程中,王梅发现:“整个办理过程都是纯手工的,婚姻状况、生育状况,不能通过网络共享吗?”王梅说,如果工作人员可以更明确地告诉申请人该怎样填写,或许申请人就能少做很多无用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某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承认,“申请的过程非常复杂,也很繁琐”,街道计生办没有审批的权力,他们收齐申请人的信息后,需提交到区级计生委审批核准。

别让“橡皮章腐败”继续折腾老百姓

一个证、半年时间、30多个公章,这些岂一个“烦”字了得!人口迁移愈发频繁,人户分离越来越多。但按现规定,办理生育证,须回户籍所在地这种硬性规定使得异地办证更加困难。而花半年时间盖30多个章的咄咄怪事,从侧面暴露出以公章为表征的权力意识遍及各行各业,令人深思。

公章代表的是一个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可如今却有人把它当成敛财的工具。其实,在二胎证领取上设置那么多盖章环节,恐怕并不是办事必须,而是不愿放弃通过盖章体现出的权力和其中带来的实惠。或者说,是对公章的迷信与崇拜,使有关部门丧失了主动判断简单事实的能力,也让“盖章费”有了乘虚而入的机会。

笔者并非要求取消盖章,而是希望简化办事手续和程序,不要把领取二胎证设置得那么繁琐。政府相关部门要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尽量突破各种条条框框,将相关手续更人性化、科学化,让办事群众能够省心、顺心。一些职能部门只坐在办公室盖公章,不迈开双腿下基层访社区,这是“懒政”。但“小政府大社会”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千万不能让领二胎证盖30多个公章的事再发生了![详细]

还好繁琐的“公章旅行”只折腾了半年多,要是再等半年,计生部门可以将准生证送给孩子当满月礼物了。 转发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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