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偷拍究竟应不应该?当媒体肩负的社会责任与必须遵守的新闻伦理起了冲突,又该何去何从?中国新闻最需要的究竟是不择手段揭露出的真相,还是在新闻伦理约束下对事实的有限曝光?
对比分析一:
1. 《每周质量报告》是以消费者为核心收视人群的新闻专题节目。节目中经常能见到记者“卧底”于不良厂家内部进行暗访并偷拍的镜头。无可否认,正是记者们高度敬业的勇敢无谓才得以使众多光鲜食品、药品、生活用品背后的肮脏最终得以暴露在镜头面前,暴露在百姓面前,暴露在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如果少了这些可能违背新闻伦理的偷拍暗访行为,无疑会给调查记者揭露事实真相带来更大的难度。通过正常渠道无法得知的内幕、黑幕也可能继续存在并逍遥下去。
2. 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多次在文章及公开演讲中指出:暗访新闻要谨慎。陈力丹教授认为秘密调查不能用做一种常规的作法,也不能仅是为了增添报道的戏剧性而使用。
如陈力丹教授所言,我们在电视荧屏中看到的大多数暗访内容,其实是可以通过正常采访获得的,只不过需要迂回,需要记者多花工夫,遭遇挫折。记者进入商场调查小贩对城管的态度用暗访;甚至普通的街头采访也不明确采访要求,而直接用针孔相机偷拍。太多暗访(隐性采访或介入式采访)已经取代了记者正常式的采访。
对比分析二:
1. 去年年末,《新京报》一则题为“北京卵子交易黑市揭秘”的新闻引爆社会。记者通过伪装成在校女大学生,前往北京一酒店大堂与售卵中介及卖卵女大学生交谈,暗访揭露了北京的卵子黑市。记者文中多次表示,即便已经伪装成了女大学生,中介依然保持着极高的警惕,不肯对记者吐露更为详细的一星半点。
记者肩负着惩恶扬善的社会责任,当发现社会阴暗时,理当拿起新闻武器进行揭露批判,号召有关部门介入,全民监督,从而净化社会环境。然而,更多时候,社会阴暗面是不愿被曝光于公众视野的。这样,记者的正常采访途径受阻,便不得不诉诸于隐形采访等非正常采访方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只要目的正确就可以不择手段”。
2. “防火防盗防记者”,以前防的是坑蒙拐骗的假记者与吃拿卡要的伪记者,现在更需防过度“敬业”的真记者。
这极端体现在娱乐记者的新闻采访过程中。几年前演员傅彪去世,一位女记者竟乔装打扮成护士混进病房,未经傅彪家人允许就进行拍照,引起了与家属的肢体冲突。去年歌手齐秦被烧伤,又有记者冒充齐秦家人混入病房“蹲点”,被发现后导致医院动用全部警力搜寻偷拍者。
诚然,娱乐新闻也好社会新闻也罢,其读者有对新闻事实获知的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记者因此可以把受众需求当做挡箭牌,举起“目的正确”的大旗而不择手段地进行采访。这不仅违背了新闻伦理本身,更容易给媒体自身带来恶劣的社会评价,甚至会给全社会带去极其不良的影响。
我们要看怎样的新闻?完全客观真实的还是具有文学性的新新闻?如今的中国新闻需要的,是客观真实的传统新闻,还是好看的新新闻?
对比分析:
1. 著名记者穆青曾说:“在采写人物通讯中,我们常感到仅仅是用客观事实的描述,还不足以充分表达出感情,也不能满足读者感情上的需要。因此,为了使读者和记者一样地动感情,在必要时就需要用蕴涵哲理的抒情描写和议论。”即所谓“真相”并不是由事实本身来告诉读者的,而是通过记者的主观能动性反作用于事实,对事实本身按真相的“结构”来组合。这无疑是新新闻所具有的特点。
新新闻主义(New Journalism)被认为是20世纪实务新闻学最激进的一种报道理论。其报道最显著的特点是将文学写作的手法应用于新闻报道,重视对话、场景和心理描写,不遗余力的刻画细节。毫无疑问,回归文学传统的新闻无疑是好看的。
《南方周末》销售盈利以及《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的走红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读者对新闻“好看性”的追求。所以,好看的新闻,具有文学性的新闻或新新闻无疑是当前中国新闻最需要的因素之一,这也是为何这类新闻在中国有一定读者群体的主要原因。
2. 然而,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郭庆光明确指出了新新闻主义的危害:违背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原则和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混淆了新闻真实和文学真实的界限,为新闻造假开方便之门。
诚然,新新闻主义的作品强调记者参与到新闻事件中去,掺入太多独白和心理描写甚至借用意识流手法。如“徐云峰多想在这个时候尽一个父亲的责任”,“他枉活了26岁,他混蛋,他不孝,他简直是狗东西!”这样在传统新闻中绝不可能出现的表述屡见不鲜。
并不是所有新新闻主义作品呈现出的文学真实都不是新闻真实,但因其主观性,实在是为新闻造假之门求了方便。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华盛顿邮报》记者珍妮-库特因虚构新闻人物而被撤销普利策奖的先例。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新闻界,面对诸多暴露出的社会问题,当引以为戒,不能为追求“好看”的报道而牺牲新闻的真实、报道的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