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粮食安全和营养框架(G20 Food Security and Nutrition Framework)
粮食安全和营养框架是G20国家建立一个长期、综合、持续的“粮食体系”的框架基础。该框架指出,粮食安全和营养是深入涉及到G20国家以及低收入国家(Low Income Countries,LICs)的全球性问题,因而要求G20国家在低收入国家层面以及全球层面都采取有力的行动。有鉴于此,该框架力图将粮食安全与营养工作与G20核心议程加以整合,从而对G20国家的相关活动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该框架提出了三大优先目标:第一,增加对粮食体系的责任投资(Responsible Investment);第二,提高粮食体系内人群的收入及就业质量;第三,推动粮食生产力的可持续增长,增加粮食供给。
2013年《G20 圣彼得堡峰会共同宣言》中各国领导人宣布:“我们意识到提高农业生产力、投资和贸易的重要性,以增强全球粮食系统,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并认可“粮食安全和营养在我们的议程中处于最优先的地位”。根据圣彼得堡领导人峰会的要求,2014年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与其他国际机构一同协力起草了《粮食安全和营养相关的经济合作与就业机遇报告》。在此基础上,2014 年布里斯班领导人峰会正式建立粮食安全和营养框架,并提出:“‘G20 粮食安全和营养框架’将通过增加对粮食系统的投资、提高生产力扩大粮食供给,增加收入和高质量就业,促进增长。”2015年5月8日,G20农业部长会议也讨论了如何落实粮食安全和营养框架,构建可持续的粮食系统,以加强环球粮食安全及营养。
人大重阳认为,在G20粮食安全与营养框架指导下,G20国家通过投资促进生产力发展,以及把自耕农纳入到市场体系中,不仅能改善粮食安全,抵御粮食价格波动,还能通过乘数效应提升农业部门的收入并增加就业。此外,农业产业结构的改革更将促进广泛意义上的增长与发展。因此,粮食安全和营养框架及其相关举措必将成为G20农业与健康领域的重要基础。
《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的关键要素》(《Key Attributes of EffectiveResolution Regime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各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ystemat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e,SIFI)“大而不能倒”的问题,以及政府为防范系统性风险采取措施对其施救后导致的道德风险问题,引发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在2009年G20伦敦峰会上,二十国领导人一致认为,应加强各国在危机预防、管理和处置等方面的合作,重新评估各自的破产法和处置机制,以创造一个针对大型跨境金融机构破产处置的、新的特殊处置机制。
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在G20的授权下提出制定稳健且可代替政府救市的“恢复与处置计划”(Recovery and Resolution Regime),该计划也被称为金融机构的“生前遗嘱”(Living Wills),是指金融机构定期向监管部门递交计划书,明确其发生危机时可以采取的恢复措施和有序处置措施,促使有问题的金融机构能够平稳、有序退出市场,防止其倒闭对金融稳定造成破坏性影响,以及避免让纳税人承担损失风险。
2011年11月,G20戛纳峰会通过了金融稳定理事会出台的《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的关键要素》,作为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新的国际标准。其中规定了所有国内处置机制均应具有的职责、手段和权力。2014年10月,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修订后的《关键要素》,进一步明确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实施指导,和支持跨境金融机构有效处置的信息共享安排。针对此计划,各国监管机构还制定了更具体的要求和时间表。
人大重阳认为,该政策报告的出台是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中的一项重大突破,它的实施使得政府可以在危机初期就对问题机构进行提前干预,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此外,不能忽视小型金融机构对经济的影响,扩大该政策的实施范围有利于进一步保障金融行业的稳定。(前沿知识整理:刘仰知、郑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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