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思辉
3500元开始征税,个税起征点啥时候提高?这是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回答称,我去年就提过,简单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5000块钱可以过,如果这个人有孩子还有老人赡养,简单提高扣除标准不公平。
公众要求提高起征点,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楼继伟财长认为简单提高起征点不公平,实际上并不矛盾,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公众提高起征点的吁求,是基于现行征税办法而言的。最近五年物价上涨很快,货币购买力明显降低,一些城市最低工资保障标准都涨到2000元左右了,这个时候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显然到了亟需调高的时候了,否则就不合理、不公平。
楼继伟财长则站位更高,通盘考虑现行征税办法和制度改革,他认为现在政府需要综合考虑个税改革的系统问题,找到更加公平的征税制度。他因此提出了“以家庭为单位征税”“考虑家庭的抚育赡养负担”,甚至提出“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等主张,总之是想制定出一套更加科学、公平的个税征缴制度。
问题是,公平而科学的制度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资源分布不均衡、地域差距较大、人口结构复杂的国家,要想陡然间找到一套能兼顾各种复杂因素,抵达最大公平系数的制度并不轻松。
现行个税征缴制度固然有它的弊端,但分级征税的基本方向是对的,公众对制度本身也有共识,所不满者主要是起征点过低的问题。我国的个税起征点从800元到2000元,再到3500元,本身就是一个不断与物价、与公众税负承受力相匹配、演进的过程。眼下,公众迫切希望的是,起征点上调到5000元,甚至更高,减轻工薪阶层的税负。
相比较,公众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要求,比楼继伟财长的系统性改革,来的要便捷得多。改革当然要有系统性思维,最好能有全盘的考虑和推动,但改革也要注意“时效性”,不能总是停留在对复杂问题、宏观层面的持久研究上,而应更及时地关照现实。这就像考试答题,不能老是盯着难题死耗时间,应该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先把个税起征点调上来再说。
系统改革非常复杂,比如“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就存在统计的科学性问题,“考虑到家庭的抚育赡养负担”也存在一个如何操作的问题,“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不是会造成富人买豪宅抵税,从而造成更大的不公?这些问题绝不是朝夕之间就能解决的,它需要一个反复研究论证、征集意见和局部试点的过程。这个过程可短可长,具有不确定性。
不能让人们一直在不合理的起征点下,等着系统性改革的出炉。相反,应该先把起征点调高,让公众在改革中有“获得感”,进而支持下一步更系统的改革。个税改革,就应先易后难,先调高起征点再说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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