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师”还是信“法”

2015年06月29日10:26  新闻专栏  作者:凯风北京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凯风北京

  “信师信法”是法轮功人员的信条和支柱。这么多年“修炼”下来,这话差不多已成为他们的口头禅,动不动就以此来表现自己的忠诚和“精进”。不过说实话,对很多法轮功人员来说,到底应该“信师”,还是应该“信法”,这真的是个让人纠结的问题。

  “师”、“法”系出同源吧?

  从逻辑关系上理解,“师父”李洪志是“法轮大法”的缔造者,两者之间可理解为父与子的关系,或树和果实的关系,同出一源,一脉相承。“信师”是“信法”的基础,“信法”也意味着“信师”。反之,如果连“师父”都不信了,“信法”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信师”和“信法”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

  “师”、“法”关系微妙呀!

  但“信师”和“信法”间可以划等号吗?笔者认为不行,最起码这其中牵涉到一个何者优先的问题,或者说是“师”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我们还是从逻辑关系上来分析。既然“法”由“师”出,按理应该“师”大于“法”,因为明摆着李洪志可以随心所欲地对“法”作出“调整”,像最近他不就将“论语”改得面目全非了吗?不过李洪志自己却否认这一点,2011年的《什么叫助师正法》这篇“经文”中他明确提出:“就是师父不在了,都得按法来行事”。这说明,李洪志是认定“法”大于“师”的。

  但事实上,李洪志有诸多“违法”事实为我们所熟知。“法”规定法轮功人员生病不准就医就药,但李洪志自己却上医院动手术;“法”规定法轮功人员要放下亲情、去掉“执著”,李洪志却把家人、情人都接去美国好生安顿;“法”规定法轮功人员要看淡名利特别是金钱,李洪志一家子却在美国拥有11处房产。显然,“师”根本不把“法”放在眼里,比“法”大多了。

  关系虽然混乱,但还是有迹可循。根据事实我们可以判断出,“师”和“法”虽然系出同源,但很多时候又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师”代表了李洪志本人及其行为,“法”代表了李洪志“经文”中的所有观点。鉴于此,“信师”和“信法”只能相提却不能并论,因为常常会出现“信师”后则不“信法”,“信法”则造成“逆师”的乌龙。其中根本原因,当然就是李洪志言行不一喽。

  “师”、“法”皆不可信吧!

  话又说回来,“信师”和“信法”间的关系固然重要,但最要紧的还是看成效。“信师”、“信法”的结果如何呢?只要看看《李洪志亲信弟子去向成谜》一文,答案已呼之欲出。

  那么多亲信弟子病亡、意外死,“师父”干了些什么?什么也没有,甚至在他们死后也一声不吭,就当这些为他卖命多年的人从来不曾存在过。“法”又发挥了什么作用?“地狱除名”、“法身保护”、“消业祛病”、“修炼圆满”……听起来名堂大得不得了,可最后都成了空屁。这样的“师”、这样的“法”,靠得住吗?信得过吗?

  “一句荒唐言,满腹辛酸泪”,大概就是“信师信法”这则“法轮信条”的最佳写照吧!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法轮功 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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