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熊丙奇
针对近日引发热议的“购买4.4平米学区房花费135万”的消息,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表示,北京将进一步通过学校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师资队伍共享。据统计,大约有200所学校都列入了优质资源共享的范围内,但学区房的矛盾依然突出。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就近入学的标准,根据学位供需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不是说在这买了房就能够就近入学。(京华时报11月18日)
从“择校”变为“择学区”,由此推高学区房价格,这是早在推出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时,很多人就曾预料到的一种局面,现在政府部门针对学区房价格飙升,再准备用行政之手,通过限制购房房主子女就近入学来使其“降温”,貌似可以起到一定效果,但这一政策,从根本上说是侵犯购房者的合法权利的,希望有关部门谨慎而行。
治理择校热,前提必须是依法行政,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合理的治理逻辑,是政府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让公办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条件趋于均衡,受教育者自愿就近入学。在学校、学区之间存在明显的办学质量差异时,强制就近入学,很可能治理出更多的乱象,学区房价格飙升就是治理产生的新乱象之一。
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按教育部门的考虑是,可以“倒逼”出义务教育均衡来。生源分布均衡,强弱校的差距就会逐渐缩小。舆论也呼吁,要给政府部门治理的时间。但“倒逼”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如果学区间、学校间的办学质量差异不尽快缩小,这一局面难以长久维系。源头问题不治理,却去堵下游,最终下游会绝提。三方面问题会越来越突出。
一是权力择校依旧存在,虽然在推行就近入学时,有关部门取消了“共建生”这一择校途径,向特权择校出了重拳,值得高度肯定,但是公职人员子女的入学情况(家住哪里,就近入学学校是哪所,实际在哪所学校入学)并没有公开,教育部门公布的数据也显示,虽然除就近入学的其他入学途径比例大幅下降,可是却依旧存在——据报道,重点监控的20所热点小学其他入学方式比例由36.78%下降为6.44%;城六区初中其他入学方式比例由10.24%下降为2.36%,其中,重点监控的31所热点初中其他入学方式比例由20.82%下降为7.4%。这部分择校,就属权力择校(金钱择校)无疑,其比例并不高,但足以解决官富家庭子女的求学,如果这部分择校保留,那推进学区、学校教育质量均衡,就很漫长。
二是特长生招生成为择校通道,特长生招生,目前是公开保留的,这在当前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可是,如果招生过程不公开、透明,特长生招生,就可能成为限制、取消特权招生之后的特殊招生通道,有关部门准备进一步减少特长生招生比例,但只要这一招生模式存在,家长就会想方设法,利用这一机会。
三是民办学校异军突起,合理的义务教育格局应该是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在严控公办择校之后,质量不错的民办校,就会有更多家长追捧,假如公办校在推进就近入学过程中,不提高整体办学质量,民办校的办学质量拉开与公办校的差距,会出现民办校热。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由民办校的招生,带动整个义务教育的择校。政府部门想限制民办校的招生,但却涉嫌侵犯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切实提高所有公办学校的质量,缩小校际、学区间的办学质量差异,这需要政府增加对教育的投入,转变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笔者一直建议,要建立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制定教育拨款预算,监督政府拨款,同时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制定本学区教育发展战略,参与学校管理,可是,目前的教育拨款、以及学校办学管理,都由行政说了算,结果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并没有根本转变,就在目前的配置体系中,做一些“盘活资源”的事,诸如建所谓名校集团、名校和薄弱校牵手等,学校间的办学差异有所缩小,但不均衡情况还很严重,各种利益阻碍着公办校推进高质量的均衡(有不均衡意味着有寻租的空间),而家长对不均衡的敏感程度更高。
说到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不只是资源上的事,而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要求政府履行投入责任,同时放权,但现在的治理,恰恰强化政府的权力——政府发文禁止学校招生、禁止学生择校,甚至不惜动用行政权,对有合法房产的家庭设置入学障碍,治理效果不佳,也就不难理解。政府在履行投入责任之后,有监管学校的权力,但监管应是要求招生信息公开,消除特权择校、招生潜规则,而不是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在保障合法权利基础上进行教育问题治理,这才能让办学规范有序,而不是越治理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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