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薄文军
对运河中学部分教师的忿懑和罢考,许多网友表示了支持,甚至有媒体解读说老师感觉跟学生同考是受了侮辱,在学生面前受到批评是受了侮辱云云。但笔者认为,让教师跟学生同考的事情,不同时期都发生过。一般不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因为在更多参加考试的人看来,这很正常。
教师可不可以跟学生同场考试?可不可以用同样的评分尺度要求教师和学生。这要从教学工作的本质来分析和考虑。教师工作的口号是“想给学生一碗水,老师必须先有一桶水”,这是从传授知识的角度说的。既然老师原本就有一桶水,又何必惧怕考试呢?
这次关于师生同考的议论中,也有人提出教师的职责只在于提供给学生学习方法、解题思路,而不在于解题答题。也就是说,教师掌握的主要是技巧和方法。可既然技巧方法都掌握了,到了具体实践环节又有什么顾虑呢?
教学工作从本质上讲是跟许多工作有所不同的。许多工作我们无法要求劳动者与劳动对象、资深从业者与年轻从业者同等要求、同样标准。比如体育教练,由于受身体素质、个人体能、年龄健康等方面的影响,我们不会要求教练比运动员跑得更快、跳得更高、扔得更远。再比如铁匠、木匠、石匠,我们不会要求老师傅与小徒弟一起抡大锤、拉大锯、搬石头,而是把技术含量更好的工序交给他们。
但课堂教学不同,教师教给学生的是知识,并且终生以此为业,应该比学生掌握得更加熟练。教师教给学生的确实更应该是钥匙、是技巧,但钥匙与锁之间、解题技巧与解题之间已经没有了障碍,拿着钥匙就该会开锁,掌握着技巧就该会解题。不像指导体育健将跳高、跨栏、打球,技巧与实际操作中还搀杂着体能等方面的因素。而且,我们看到,这所学校要求老师下水测试的还只是语文、数学两门课程,既不是需要死记硬背的那种,也不是创造性太强的那种。我想,除了作文之外,其他的题目老师均没有理由甘居学生下风。何况,老师考的只是自己正在教授的一门课程,而学生面对的其实是七八门课程?
退一步讲,到了高三阶段,个别学生比老师“聪明”一些,能顺利解开令老师挠头的难题,这也很正常,大家不以为怪,老师也不该以此为耻。平时课堂上,面对共同的难题,不是由老师而是由个别学生最先找到答案的情况不是很多吗?师生互相切磋的场景不也是很融洽吗?古人讲“教学相长”,“有状元徒弟,没有状元老师”,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作为老师,不能一开始就背上“考不过学生很丢人”的思想包袱而畏首畏尾。严格地讲,学生必须超过老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没有学生超过自己,恰恰说明自己教书不称职。如果一代不如一代,那社会还能往前发展吗?而如果你正教着的学生考试成绩超过了你和学校的所有老师,你不是应该感觉很幸福、很有成就感吗?
中小学教师偶尔下水与学生一起做做作业、考考试,是比较正常的,也是值得提倡的。抛开应试教育的困局不说,在素质教育大背景下,教师也可以通过下水作文、下水做家庭作业、下水考试,更加了解学生的课业负担,了解题目的难度,而不至于盲目地、大批量地、毫不体谅地给学生下发成摞的印制试题和作业,让学生应接不暇。此前笔者亦曾撰文感慨,当前因为作业题不需要板书、不需要刻钢板,许多中小学教师依靠印制试题,为学生布置海量作业。
老师和学生在许多方面确实是应该差别对待的,整个社会对此也是认可的。国家规定中小学生不准吸烟、喝酒、谈恋爱,但青年教师可以,因为在这些问题上师生有别,不能把对未成年人的要求强加于教师。我们也主张和支持老师与学生分寝、分浴、分厕,以更好地维护老师的尊严。但在考试问题上,老师与学生没必要显现出过大的差异,学生能会的,老师其实没有更充分的理由不会。我们又不是南郭先生,还惧怕把自己整天津津乐道、滔滔不绝的东西搬到纸面上吗?
当然,运河中学部分教师的忿懑和罢考,还因为该校此次组织下水考试,只规定40岁以下教师参考,而且学校年级组负责人、校领导等管理人员都不参加考试而是监考。这一点应该予以完善,比如可以让50岁以下任课教师一律参考,让学校内部的所有教学系列的管理人员,都选一门课程参加考试。
师生同考没有错,只关思想认识,不关颜面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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