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嘲笑“观众起诉赵薇在电视上瞪他”

2015年06月10日14:06  新闻专栏  作者:李思辉  

  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已一月有余。最高人民法院晒出“成绩单”:全国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同比增长29%,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立案登记记录显示:有民众要求起诉赵薇,理由是“赵薇在电视上瞪了他一眼”。

  乍一听,有点忍俊不禁。赵薇在戏里,你在电视外,人家扑闪着大眼睛瞪一瞪,与你有什么直接关系呢?非要说人家是在瞪你,只怕是自作多情。即便她这一瞪确实让你感到不悦,不看就是,至于要求法院立案起诉吗?有人说这是一起奇葩诉讼,也有人嗤笑起诉者“多半是神经不正常”,还有人说这样的立案要求是在亵渎司法权威,这些说法似乎都有道理。

  可换个角度一想又会发现,观众“起诉赵薇瞪他”也有积极的一面——它说明立案的门槛在降低,公民行使诉讼权利的渠道更畅通,司法机关的包容性在提升。某种意义上说,观众“起诉赵薇瞪他”被立案印证了司法改革的成效,从长远来看,这将有益于坚定人们对法律的信心:连“起诉赵薇瞪他”这样的奇葩诉讼都能被受理,都能得到最高法的回应,其他合理合法的诉讼自然更可一试,这可能加速“打官司”的脱敏。

  要问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但一个几乎所有人都不会反对的答案是“缺乏法治信仰”。眼下,中国正在开启的改革,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就是推进依法治国,“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法治信仰的确立靠喊不行,关键是要让民众看到实效,看到变化,看到法治精神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贯穿和映射。

  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为什么老百姓还是害怕打官司、“信访不信法”呢?这既有历史的惯性,也有现实的原因。

  纵观数千年的中国古代史,基本上就是一部人治的历史。历朝历代的兴衰或取决于君王或倚重于宰辅、州官、县吏,百姓本身不具备法治精神。寻常百姓遇事大抵有三条途径:隐忍、宗族调解、祈求清官主持公道。现在宗族礼法已然无存,一些人更笃信上访。在中国最广大的乡村和小城镇,大多数平常百姓眼中,遇到利益遭侵害,“忍气吞声”“斗狠”“上访”“找媒体”“私了”等等,往往是第一条件反射,打官司依然是“不得已才为之”的下下策。这是历史惯性。

  现实原因是,即便有些人想通过法律维权,也往往畏其艰难。一是立案难,过去很多案子推来推去,就是不予立案和受理;二是周期长,一纸诉状递上去,等待审理、等待结果旷日持久,耗不起;三是执行难,尤其是经济纠纷、债务清算执行效果差强人意。眼下的司法改革对这些问题都有涉及,难点需要一个个突破。首先要破解的就是“立案难”。正在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最大的特点就是降低立案门槛,限期立案,简化程序,让打官司不那么难。赵薇的大眼睛遭起诉被立案,就是这一大背景下的产物。

  不要嘲笑观众“起诉赵薇瞪他”,这是他的权利。公民有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在欧美诸国诉讼的权利可以说是至高无上且不受排斥的。比观众“起诉赵薇瞪他”更奇葩的事情多着呢。比如在罗马尼亚,有一位杀人犯控告上帝,理由是“上帝并没有保护他远离邪恶”;在俄罗斯,一位占星师起诉某个组织,要求获得1亿7千万英镑赔款,原因是后者的太空探测器“砸坏了星星”;在荷兰,一名大学生因为脚臭而被学校开除,法院裁判校方败诉,法官的建议是:“你们如果无法忍受,以后最好捏住鼻子” ……可见,出现奇葩诉讼并非多么了不得。

  至于一些人担心法院立案门槛降低,会导致司法资源遭到挤占,会带来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等问题,这与推行“立案登记制”、降低立案门槛并不是互斥互否的,它实际上是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在降低立案门槛,确保公众更便捷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后期分类处置机制,配齐人员、保证效率。这是下一步的事。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赵薇 起诉 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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