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乘车超标37元挨处分是小题大做吗?

2015年08月05日09:19  新闻专栏  作者:傩送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三公消费趋紧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三公消费趋紧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傩送

  新华社记者3日从湖北襄阳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襄阳市襄州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张礼安因公出差,乘动车超标37元并报销车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华网8月4日)

  据有关部门通报,张礼安去年10月自襄阳乘动车赴武汉参加一个培训,按照他的行政级别只能坐二等座,但这位老兄买的是一等座的车票,回来后全额报销了,因此挨了个党纪处分。

  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被各大门户网站争相推送,引来网友们议论纷纷。这年头37元连买份像样的快餐都未必够,因为这点钱处分一个干部,还对外发布消息,的确有点小题大做的味道。有网友猜测,这位张书记肯定是得罪什么人了,有人故意整他。还有网友认为,这是当地政府刻意树反面典型,以彰显自身反腐倡廉决心,属于“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超标37元挨处分是小题大做吗?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有些国家,当事人恐怕连官帽都保不住。一个被反复提及的经典案例是,2006年芬兰中央银行行长在一次公务接待中超标准点了一道鹅肝,被媒体在网上查询时发现并予以曝光,该行长不得不引咎辞职。

  这里的关键不在于钱的多少,而在于公务消费的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不能乱花,乱花就是性质相当严重的问题。各级官员因公出差,吃住行该执行什么样的标准都是有明文规定的,这些规定可以视为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契约,超标就是违约行为,理应受到惩处。

  类似公务消费超标这种“不落腰包的腐败”,之前较少引起重视,甚至在一些单位成为被默许的官员福利,民众也见怪不怪。襄阳市的这位张书记因乘车超标37元挨处分,不仅一些网友认为小题大做,他自己也表示“错愕”,这一方面说明,很多人并不觉得超标乘车是多么严重的事情,张书记所在的单位,大概之前也存在公务消费超标的现象,但从未被查处过;另一方面则表明,公职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在一些政府机关并没有被严格执行,而监管部门也很少过问。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各地三公消费趋紧,所以我宁愿相信,“乘车超标37元挨处分”并不是当地政府刻意树反面典型,作秀给外人看,而是相关制度开始发挥作用,而后知后觉的张书记撞到了从严治吏的枪口上。但要说这样的查处已成常态,还为时过早,这件事能够成为新闻,并引起热议,本身就能说明问题——它不是寻常事。

  张书记超标乘车并报销车票,被当地纪检部门知道了,大概是单位内部有人举报。然而体制内监督的效果从来都有限,如果能够做到“利益均沾”,很少人愿意得罪同僚。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机关都在例行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这才是防范三公腐败的治本之策。但总体而言,各地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过于粗线条,多半只有几个总数,之于公民监督欠缺实质性意义。倘使我国公民也能像芬兰人那样,上网就能查询某个官员某次公务消费坐的什么车、吃的什么饭、住的什么店……则“超标”无所遁形,官员们也很难做到“崽花爷钱不心疼”。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超标 公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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