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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荣毅仁仅仅是邓小平的一时灵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2:27 三联生活周刊

  选择荣毅仁,仅仅是邓小平的一时灵感?从荣毅仁的经历看,这是邓小平对他的“第二次点将”。第一次在20年前的1959年,当时,毛泽东考虑要再选择几位党外人士到中央部门担负领导工作,他委托时任党中央总书记的邓小平推荐人选。邓小平推荐了两个人,其中之一就是荣毅仁(当时为上海市副市长)。

  邓小平的选择并非偶然。庄寿仓回忆,“听叶选基说,还在1978年秋,荣老板在广州
时,叶帅在南湖宾馆约见老板,还有谷牧副总理,要请老板出来办实业”。荣毅仁与叶剑英之缘,源自马万祺。传记《荣毅仁》叙述这段渊源,“澳门知名人士马万祺很仰慕叶帅,他到北京时,总要去探望叶帅。马的儿子马有恒当年在广州念中学和大学,‘四人帮’猖獗时叶帅住广州,马有恒就常去叶伯伯处,叶帅也很疼爱马有恒,视同自己的子侄。马万祺和荣毅仁关系很好,后来荣、马两家联姻,荣毅仁的小女儿智婉和马万祺的儿子马有恒结婚,彼此的关系又深了一层。马万祺到北京总要把叶帅和荣毅仁请在一起聚聚”。在南湖宾馆邀请荣毅仁出来办实业后,那本传记记录了叶帅对身边工作人员的谈话,“你说要开放,要引进外国资金,你共产党,人家不一定相信你……还要考虑用一个什么样的机构来开展工作,要民间的,不是政府机构。政府机构不好,人家怕你共产党。”

  赏识荣毅仁的,还有王震将军。庄寿仓描述说:“王老一度主管国防工业,当时某些尖端技术国内尚未过关,是叶帅和王老委托毅仁同志通过海外关系代为引进。后来,国防科工委曾颁发奖状表彰毅仁同志在尖端事业上的贡献。”事实上,这段传奇,时间可以上溯到50年代,《荣毅仁》这本传记里描述说:“王震在新疆建设兵团带兵戍边时,就到荣家做过客。”而1961年荣毅仁随彭真为团长王震为副团长的代表团出访越南时,两人又再度相遇。更有机缘之处是,因“文革”而被赶出北京的王震1971年返京,临时住到北太平庄部长院落,竟与荣毅仁家门对门。粉碎“四人帮”后,《荣毅仁》里记录说,“叶帅经和小平、王震等同志商量,提名让荣毅仁出任五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邓小平点将之际,荣毅仁已为全国政协副主席。按照当时一般的途径,选择去主持一个政府部门,对于荣毅仁看起来是更为正常之选,“中央领导同志也已向他透露了这个意思,旅游部或电子部由他自己挑”。仅仅十几天后,那年2月初,荣毅仁作出了他的选择,他向中央提交了一份《建议设立国际投资信托公司的一些初步意见》的报告。报告批下来了,庄寿仓注意到其间变化,“投资信托”,在国务院批下来时被改为了“信托投资”。自此,有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陈云对这家公司有着更缜密的考虑:“纯民间的公司实力恐怕不够,为便于在国内外开展工作,把中信公司办成国务院直属的国营企业为好。”

  所有正确的选择,事后来看,都可能被认为是必然,但回到历史现场与具体时空,如何选择恐怕并不那么容易。那个年代,邓小平改变中国思考的重要方向之一,是如何引进外资的问题。从下属的角度来观察,李岚清对此有足够的敏感。当时他任第二汽车制造厂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重型汽车厂筹备处负责人。1978年底开始,李岚清作为中方重要负责人与美国通用公司开始谈判——重型汽车的技术引进。但谈的过程中,美国通用公司董事长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只谈技术引进,为什么不能谈合资?李岚清回忆说,“合资,这个英文的名字就叫joint venture。我当然也学过一点英语,但是我们都听不懂什么叫joint venture,现在人人都知道了,就是合资经营。”美方对joint venture作出了解释,谈判中的中方显然对此兴趣浓厚,因为这不失为对双方可能都有利的一种合作方式。不过,回忆那一时刻,李岚清说,“但是我的思想立刻就有另外一种反应,你是资本家,我们是共产党,我们怎么能够搞合资啊?”当时有一种制度,重大项目的谈判,都随时向上面写简报。美国通用joint venture的想法当然被写进了简报,李岚清回忆,“管这方面工作的谷牧批示:拟同意。但是,他又感到这个事情事关重大,就报送给中央政治局的所有领导。所有政治局的领导同志都圈阅了,小平同志特别在上面批了几个字:‘合资经营可以办’。”作为中方重要的谈判人,李岚清说,“在1978年时,邓小平就有了这个构想(合资)。”

  利用外国资金与技术,这时同样是陈云思考的重要问题之一。1979年3月,国务院重设财政经济委员会,陈云任主任,负责中国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这年3月21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陈云谈到这个问题,直截明确,“外资还要不要,外国技术还要不要?一定要,而且还要充分利用,只不过把期限延长一点就是了”(《陈云文选》第3卷)。非常值得注意的事实是,被称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的陈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后不久,就思考甚至使用“市场经济”这个提法,“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体制的改革中,实际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比重。不一定计划经济部分愈增加,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可能是都相应增加”。而据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陈云传》描述,1979年春,陈云思考的重点之一是“市场”,并写出了《计划与市场问题》的研究提纲。

  显然,陈云“市场经济”的宏观思考,在当时还不太可能跟中信的微观现实发生直接的关系。依循中国一般惯例,引进外国资金与技术的主流价值导向,是中信真正的生存空间。

  不过,利用外国资金与技术以及合资办企业,其技术性难题在于,“没有法律人家根本不敢来(投资)”,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项淳一回忆当年:谁愿意把大笔资金放在一块没有法律保障的土地上呢?而且中国刚刚经历那么长的动乱,也只有法律的建立才能标示出中国的决心。事实上,这时候彭真已经根据中央的决策,亲自主持讨论中外合资法。李岚清回顾,“我本人参加过七次讨论。我们请了香港企业的朋友,也请了美国一些教授帮助”。列宁关于租让制的理论和实际,世界各国引进外资的法律,“全部收集起来研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起草过程中,最具争议的是,要不要限制外资的比例。

  彭真邀请荣毅仁、经叔平、古耕虞等专家讨论此事。荣毅仁提出对外资不限比例。但是,全国人大紧急委托我国驻外使馆,查找各国相关法律,结果发现,许多发展中国家都规定了外资进入的上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草)》中的两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投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四十九”,“决定重大问题要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荣毅仁对此不赞同——那天晚上,当时为荣毅仁秘书的庄寿仓回忆说,他和荣毅仁写材料弄到深夜两点钟,最后“我只能睡在老板家的客房床上”——在荣毅仁的书面意见里,他写道:“(这两条)并非国际惯例,同时这是当前国家经济情况所不易办到的,势必降低外资对我国投资的兴趣,我们亦同样达不到大量吸收外资从事建设的目的。建议在不丧失主权的前提下,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争取更多的外资,引进更多的技术,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对荣毅仁的意见,邓小平批示:“我看很有道理,四十九和三分之二都可不写。”陈云批示,“我同意荣毅仁的意见,只要外资愿意来中国,我们总有办法对付。”比例之争由此结束。看上去,引进外资最重要的法律问题都得以解决,中信未来似乎坦途,真实的现实,或许并非如此。

  荣毅仁建议成立中信公司的请示报告,得到中央批准的同时。荣毅仁回忆说,“为了扩大公司的影响,国务院精心安排在(1979年)7月8日正式公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之际,同时宣布中信公司筹备组成立。”三个月后,10月4日,中信公司正式宣告成立。

  在那本历史上仅有的洛克菲勒家族自传里,戴维·洛克菲勒——这位在中国曾拜访过荣家(在中国惟一进入的中国家庭)、并品尝过“荣家菜”的美国金融家,描述他的好朋友荣毅仁,“邓小平知道中国急需外国资本投资于国家的发展,便找来了荣毅仁——他是具备必要的知识、在西方拥有关系的为数不多的中国人之一”。后来,1986年洛克菲勒再次到中国,终于发现真实的荣毅仁不仅在西方拥有关系与人脉,“荣毅仁在尼克松和基辛格于1972年下榻的与紫禁城毗邻的一个宾馆为我们举行了丰盛的宴会。这是一种暗示,表明荣毅仁有权力和影响力在通常为国家元首人物保留的地方举行宴会”。

  在中国人的语境里,洛克菲勒的观察,并不一定是当事人乐意接受的判断。现实中国,比美国人的想象要复杂得多。在接受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三编研部邓小平的研究者访问时,荣毅仁谈到中信的源起之后,重点叙说了常常被一般人所忽视的中信公司的章程,“我在中信公司第一个章程中写进了,‘公司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实行现代化的科学经营管理’的原则。”荣解释说,“(这一原则)实际上使公司成为当时背景下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企业的一个试点。”在与邓小平谈话时,荣毅仁说到“利用资本主义资金,也应用资本主义去对付”,已经清楚表明荣对引资与这一过程必须伴随的经济体制变革有着足够深入的认识。但回到具体的现实问题上,中信当时的高层回忆说,“这句话,当初的设想是用吸收资本主义经营管理中适合为我所用的部分”。但是,那个年代,“谁敢说这样的话,即使敢说也不宜载入章程”,所以,“老板琢磨来琢磨去,提出了按经济规律办事,实行现代化的科学经营管理,再冠以坚持社会主义原则。这样就完整了”。显然,荣毅仁更明白中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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