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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税只是第一步 更应该促进农民增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5:37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程刚

  看起来农民的负担减轻了,但其他负担加重了

  “废止农业税条例的议案,我完全赞同,但这只是国家对农民支持的第一步。”程贻举委员接过其他委员的话头说。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如何让农民进一步增收?如何保障农
村和地方财政收入?国家如何保障农田水利、道路、卫生和教育等公共事业投入?这些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中的焦点话题。

  施行近半个世纪的《农业税条例》于12月24日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这意味着,在2005年的最后几天里,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即将被全部取消,9亿中国农民将因此受益。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积斌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中国已有28个省份免征农业税,而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左右,今年已有约8亿农民受益。

  不过,由于中国农村人口尤其是贫困人口数目庞大,仅靠取消农业税还无法实现农民大幅增产增收甚至脱贫的目标。今年11月,在河北涉县革命老区调研时,当地老百姓曾向丛斌委员反映一个问题。农业税取消以后,看起来农民的负担减轻了,但其他负担加重了。比如,火化一个人最低收费是500元。“殡葬费用很高,老百姓说家里都死不起人了。”丛斌委员痛心地说。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04年底,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民,也就是说年人均纯收入在668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而年均在668元以上到924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将近5000万人。

  在调研过程中,一些农民向孙晓群委员反映,他们特别担心农业税减免以后所带来的好处被其他因素抵销,甚至加重负担。比如,肥料等一些生产资料的涨价,还有一些其他费用的收缴等。“要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他说。

  信春鹰委员也提醒,中央政府应对取消农业税后可能会出现的“农村虚空”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她算了一笔账,2004年农村人口的平均收入是2936元,纯收入800多元。但一个大学生每年的费用支出是7000元到8000元,大学4年下来差不多3万多元。这相当于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

  “尽管减免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为了孩子上学,农民辛苦积攒下来的钱一下子就吞掉了。建设新农村还需要一些更实质的配套举措。”她说。

  看病难、上学难和赡养老人仍是很多农民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一些委员认为,取消农业税后,政府应将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统一纳入政策目标,作为建设新农村的目标整体加以解决。

  中央政府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按现行体制和政策安排,农业税为地方税。对于很多财力薄弱的中西部地区而言,这笔税收能帮助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乡镇机构运转等现实问题。取消农业税后,地方政府的这个收入缺口如何弥补?如何保证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力来加大对农田水利、道路、卫生和义务教育的投入?

  刘积斌表示,取消农业税后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沿海发达地区原则上由自己负担,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

  王梅祥委员算了一笔账。2004年开始减免农业税后,中央财政安排转移支付216.6亿元,在此基础上2005年又增加了140亿元。根据刘积斌提供的数据,全国税收因取消农业税共减少500亿元。“以这个口径来算,200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大概占税收收入减少总数的71%。”他说。

  地方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支持地方的义务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王梅祥担心,取消农业税后造成的地方财政收入短缺可能会影响地方社会事业的发展。

  李春亭委员观察到,两年前开始的免除农业税试点工作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有不少基层,特别是乡镇和村,由于转移支付有一些不到位,或者不能足额到位,导致基层工作正常运转经费十分困难。“如果乡镇、村无法开展正常工作,对实现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是相当不利的。”他说。

  一些委员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全国

人大代表则在调研中发现,由于中西部一些县乡财政困难,无力投入,当地农田水利和道路年久失修,卫生状况恶化。

  汤洪高委员到安徽农村考察时发现,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万元至500万元。而这些地区的情况还算是负债较少的。过去为了完成各种达标任务,包括义务教育、村村通电话等等,财政困难的乡镇只好找银行和私人借钱,逐年累积了巨额债务。魏复盛委员也注意到,很多全国人大代表在几次全国人大会议上都反映,很多县乡特别是中西部,都是负债财政。有的乡负了十几二十年的债,甚至背有几千万元的债务。

  很多委员认为,废止农业税条例以后,县乡政府不能再靠农业税来解决财政支出问题,应该由国家采用减免和转移支付等其他办法来解决乡村负债问题。

  包括王梅祥和李春亭在内的很多委员均建议,取消农业税后,中央政府要切实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并保证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落实在中西部地区。

  “现在下面流行一句话叫‘跑部钱进’,一跑部委,钱就进来了。”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胡大白建议,国务院应对转移支付制订一个明确的可操作办法,防止随意性。这样比较公正,也可以防止腐败。

  取消农业税后,要防止其他巧立名目的收费项目

  在地方调研时,魏复盛委员听到有人反映:农业税虽然取消了,但是农民交钱的数量并没有明显减少。王学萍委员也发现,对一些地方的农民来说,虽然农业税这部分减免了,但其他方面的费用随之增加了很多。

  “取消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但要防止一些基层干部为了减轻经济困难巧立名目向农民征收其他款项。”魏复盛提醒说。

  魏复盛等委员强调,农业税条例废止以后,国家一定要加强监督,防止一些基层单位变相向农民征收其他款项。“像这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一定要加强管理监督和处罚力度。”他说。

  列席本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吴金水注意到,尽管此次提请废止农业税条例,但还有一些涉及向农民收取税费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条例,或有些可能还是依据就提请废止的农业税条例制定的。他建议,对于这些涉及农业税的条例和规定,也应与农业税条例一并取消。

  启动减免农业税后,中央政府对农村开始实行了“一免四补”政策。陈章良委员说,“我希望在农业方面,中央政府今后应该考虑在WTO准则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加大对农民的农业生产进行补贴。”

  汤洪高委员在安徽一些农村地区考察时发现了一个怪现象:一些不该享受补贴的农民拿到了补贴,一些应该享受的农民却拿不到。

  原来,补贴的发放实行的是按责任田面积平均分配的政策。尽管有些比较富裕的农民长期在外经商、打工,已多年不种田,却因此得到了补贴,而一些真正种粮的农户并没有完全得到应得的补贴。在农机补贴方面也存在这样的问题。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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