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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嫂又有两枚钻戒漏报台“监院”将发函促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59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7日电 “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中,直指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购买两只高额钻戒,但在陈水扁向台“监察院”更正申报的财产资料中,疑未申报。台“监院”官员昨天指出,近日将发函台“总统府”,请扁在十五天内交代“是否有申报这两只钻戒”,最快本周内即可发文。

  据台湾媒体报道,震撼台湾政坛的“国务机要费”案起诉书中,直指吴淑珍用“国
务机要费”购买两只高额钻戒,一只三十二万元(新台币,下同),另一只一百三十二万多元,不过,根据扁向“监察院”更正申报的财产资料中,并没有申报这两只钻戒。

  今年来,台“监察院”已三度发文给“总统府”,因陈水扁夫妇申报珠宝首饰十五项,与泛蓝“立委”检举三十一项,差距悬殊。不过,扁仍坚持三年来仅持有这些数量,且不愿透露借珠宝的亲友身份。

  至今“监院”再碰上吴淑珍疑未申报两只钻戒,“监院”官员将再发函“总统府”,请扁在十五天内详加说明。依照相关规定,此案若经“监察院廉政委员会”通过后,可按次或按年罚六到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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