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通讯员/穗人社)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421号)》,自2015年5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月1516元,月增276元。
据悉,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的增幅为22.26%,高于同期物价增长幅度。目前广州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近3.2万人,此次失业保险待遇上调每年将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约10598万元。
目前,每年约3万人领取失业保险,均能按时、足额发放,而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充裕。
(原标题:穗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上调至151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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