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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网吧老板被刑拘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1:2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龚宣) 深圳警方昨日通报了该市利用刑事手段打击黑网吧第一案的具体案情。今年7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非法经营黑网吧案,并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了非法经营网吧业主韦某。此案成为该市依法惩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刑事犯罪行为的第一案。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非法开网吧4月牟利20万

  据介绍,今年5月,深圳市多个部门收到匿名举报信,信中称:龙岗区亚迪学校旁有一特大“黑网吧”,不仅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还不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并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经查,该网吧名为“馨浪网城”,24小时营业,常有未成年人出入,无任何消防设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由于该网吧经营管理十分谨慎,营业收入情况不明,上网人数较多,取证工作十分困难。民警经近一个月的暗访摸查,终于掌握了其非法经营涉嫌犯罪的证据。6月8日,专项行动小组果断地抓住战机,一举捣毁了“馨浪网城”,现场缴获用于非法经营的电脑208台及相关联网设备一批,涉案金额约100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韦某供认,去年8月底他租用高源社区商业楼二楼经营网吧,9月底购买了电脑及相关联网设备等。今年2月初,在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馨浪网城”开始营业。至被查处前共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人民币。当天,韦某被警方刑拘。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深圳施刑法追责黑网吧

  据深圳公安部门介绍,今年6月25日,深圳市公检法三部门针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网吧联合发文规定,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依照刑法第225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个人违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悉,截至目前,该市尚没有出现第二例刑事追究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网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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