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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税负
新京报:福布斯杂志曾经推出全球税负痛苦指数,中国位居前列。然而,日前也有专家称:“从宏观的情况来看,中国去年的税收,占整个GDP的18.5%,跟其他的国家比,都是偏低的。”你如何看待我国的税负?
李炜光:税负重不重要看宏观税率,去年我国税收总额为49449亿元,GDP是24万亿元,比例看起来已经不算小。除了收税之外还有各种费用,统计显示,如果把所有的税费都列进来,恐怕不会少于9万亿元,这样一来比例就达到36%、37%。目前我国的大口径宏观税负已经达到36%以上,这里所说的“大口径”,包括财政收入、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制度外收入、债务收入、企业亏损补贴等,合为税费总收入,其占GDP的比重,就是“大口径宏观税负”,已经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比发达国家还要高。
新京报:税负与保障体系有什么关系?
李炜光:我的观点是,如果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众的税痛指数就会下降。实际上,这个税痛里面,有个人的幸福感、个人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其实,法国、比利时等国家的税负也比较高,但他们的社会保障做得好。
第五部分 纳税人意识
新京报:您如何看待纳税与公民意识?
李炜光:现代社会人民和政府关系的建立,正是公民依法从纳税这一点开始的。
只有在税收法定主义之下,只有公民权利到位的前提下,公民才对国家负有服从的义务,才可能自觉地承担起纳税的义务,也才可能诞生真正意义上的“纳税人”。
我要补充一点,一般人都认为,纳税就是让政府提升公共产品,我感觉这有问题。实际上花钱买的首先是它的责任,为什么要强调责任?因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严格说来,我们每个人已经都在享受了。关键就看这个责任在里面,政府必须要做好某些事情,不做不行,而且只能做好,不能做坏。
本报记者 王石川 赵继成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