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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看抄袭决战紫禁之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7:15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乔志峰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遥想当年,白云城主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两大绝顶剑客决战于紫禁之巅,引多少英雄豪杰竞折腰!

  公元2009年,北京;抄袭,侵权。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与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走上法庭,打起了官司。这年头,抄袭很常见,抄袭官司也比比皆是,但像这样国内两大权威出版社的领军人物因抄袭而对簿公堂,其“规格”之高却堪称前无古人。看“抄袭”决战紫禁之巅,想必十分惊险!

  6月29日《新京报》报道:因认为《察贤辩才》一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将该书作者、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告上法庭。李树喜称被告图书一共16.8万字,其中14.4万字均来自原告的作品 《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抄袭量占83.6%。由于是党政干部科学发展观文化读本,《察贤辩才》十分畅销。

  如果《察贤辩才》一书83.6%的抄袭量属实,那么肯定无法像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抄袭事件那样,用 “过度引用”来解释了。另外,我上网查了一下,该书的作者署名只看到黄书元一人,显然也无法像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涉抄事件那样以“帮学生署名”来搪塞了。

  这样是否就可以说此案已经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了呢?还真不好说。耐人寻味的是,被告称原告著作亦侵权:黄书元的代理人表示,《察贤辩才》一书素材来源于1993年出版的《国史镜鉴》一书,并已取得两位作者同意。李树喜的《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一书本身已涉嫌对《国史镜鉴》构成侵权。对此,李树喜的律师则认为,《国史镜鉴》一书也是由李树喜参与编写,而被告只获得其他两名作者授权,这种授权属于无效。怎么样,够复杂吧?孰是孰非,还真有得一辩呢。

  但不管怎么说,《国史镜鉴》、《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察贤辩才》三本书的素材基本相同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同样的素材、相似的内容,为何却要反复出书?这种“新瓶装旧酒”、不停炒冷饭的做法,算不算一种浪费?是否也属于当前出版领域存在的“潜规则”之一?如果不是两位社长对簿公堂,普通读者谁能想象得出竟然还有这样出书的!

  现在出版领域抄风日盛,越来越多有身份、有地位甚至“德高望重”的人物卷入其中。难道,我们真到了不得不专门制定《反抄袭法》来严打某些“潜规则”的时候了吗?唉,不能不为当前学风、世风之与日俱下一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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