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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处理欺凌事件时遭打人者家长质问:要你掺和?

警方处理欺凌事件时遭打人者家长质问:要你掺和?
2018年12月31日 17:37 澎湃新闻

  原标题:永州警方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竟遭打人者家长质问:要你掺和?

  近日,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收到一则“女子拉扯并质问出警警察”的视频。视频中,一名情绪激动的中年女子大幅度拉扯并不断质问出警民警:“你是她(指被打女生)老子(方言:即爸爸)吗?这事要你掺和?你们的权利就这么大?”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博@今日女报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博@今日女报

  经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多方确认,上述视频拍摄于2018年12月25日下午永州市江永县三中教师办公室,起因为警察接警后赶到该校处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12月31日中午,江永县三中一名老师向记者证实,12月25日13时30分许,因怀疑班上一女同学举报在教室抽烟,被举报抽烟的数名学生对该女生暴打,直到老师闻讯赶来才停手。随后,被打女生借老师手机打电话求助家长。

  “我来到学校后,看到我女儿两边的脸都被打肿了,而学校又表示无力处理,所以我选择了打110电话报警。”12月31日中午,被打女生的母亲周女士对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说。

 视频截图 视频截图

  “我本来是希望110警察来处理问题的,没想到,打人的家长态度是如此恶劣。”周女士称,“有两个家长不但毫无歉意,甚至对赶来处理事情的警察都打骂。有一个家长一边拉扯警察一边还责问,‘你是不是她(指被打女生)老子,这事要你掺和?你们的权利就这么大?’”

  江永县三中12月28日在学校里张贴的一张《牌示》显示:2018年12月25日下午1:30左右、何某伙同黄某、何某、陈某等四人,打击报复本班同学。他们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重违反了江永三中的校纪校规,情节相当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为严肃校纪校风,教育挽救学生本人,警示其他同学,根据《江永三中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给予何某同学2018年12月26日一2019年1月12日,在家反省教育(半个月);并记大过处分。(2)、给予黄某、何某、陈某同学2018年12月26日一2019年1月3日在家反省教育(一周),并记过处分。

  “我女儿被打到现在,已经过去快一个礼拜了,除了一个打人学生家长给我打来电话表示道歉外,还没有一个说法。”周女士说。

  来源:今日女报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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