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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警方抓记者案收尾: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武威警方抓记者案收尾: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2019年01月12日 14:13 界面

  原标题:甘肃武威“警方抓记者”事件收尾:检方称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本文刊发于2016年5月19日

  5月19日下午5点30左右,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凉州区检察院对记者张永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图片来源:新京报图片来源:新京报

  5月19日下午5点30左右,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凉州区检察院对记者张永生作出不起诉决定。

  消息称,2016年5月19日,我院对张永生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审查终结。因张永生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二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已公开宣布。张永生表示服从检察机关的决定。

  2016年1月初,甘肃发生《兰州晨报》、《兰州晚报》、《西部商报》驻武威记者站3名记者被抓捕事件。1月底,《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被执行逮捕,《兰州晚报》与《西部商报》两名记者被取保候审。警方称张涉嫌敲诈勒索并展开调查。今年两会期间,甘肃省检察院曾回应称,张永生至少涉及四起敲诈勒索,涉案金额共5000元,证据确凿。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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