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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机构设计按地区组建供需契合枢纽

第十一讲: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机构设计按地区组建供需契合枢纽
2022年09月26日 16:07

  文/潘之凯:《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作者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竞争”和“计划”统一的核心设计就是按地区建立由政府控制的供需契合枢纽(以下简称枢纽)1。按照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机构设计原则,政府并不具体干预企业(生产者)生产活动和消费者的消费,而是向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充分自由的经济活动空间,激发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政府则充分行使权威管控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流”,保证交换过程公平公正,保证已经签订的供-需契约不折不扣得到执行。

  政府权威管理的供需契合枢纽至少要完成下述变革目标:

  第一,成为实现“竞争”和“计划”在经济运行中统一的枢纽。

  第二,经济管理从管人转移到管交换环节的“事”和“流”,从根本上实现简政放权。

  第三,通过政府对交换环节的公平管控,将市场经济体制下,充满“铜臭”的流通信息、契约签订、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的运行科学化、规范化。

  第四,通过交换机制的变革,降低货币资本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权重,为更深刻的分配变革创造条件。

  (一)按地区组建供需契合枢纽

  1.地区管辖原则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肩负兼顾地区均衡发展的重任。供需契合枢纽(简称“枢纽”)将按省、地(市)、县的地域分级设置,实现生产消费的地域分权和均布,不设全国“枢纽”,以免权力过分集中。消费者和生产者要交易时,需按交易的消费地或实施地,接受对应“枢纽”的管控。“枢纽”管辖地的划分原则将在实践中探索,基本原则是根据消费需求所涉及的地域范围来决定。若一个工程项目涉及一个省的范围则由该省“枢纽”管辖;若项目涉及几个省的范围则同时由几个省“枢纽”管辖;若只涉及一个县的范围,则由该县“枢纽”管辖。同样,一个机构消费者要采购,当其消费地无法明示时,可以按其注册地由相应的“枢纽”管辖。消费地(主要对应消费品消费)和实施地(主要对应工程和服务)所量化的经济总量大致正比于当地的人口,而按人口为基数的经济均衡是地区均衡发展的最重要目标。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变革是要在国家层面设立或等效设立宏观管理机构:

  (1)未来发展趋势预测与战略规划中心。任务是专门完成对未来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的研究。(2)全国信息中心。主要任务:①信息采集。②信息分析处理和共享利用。③信息披露。(3)规划和交换规则制定中心。根据国家的未来发展要求、环境承载能力、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制定出长期、中期、近期的消费、生产、就业、环境承载、资源可持续供给的平衡发展计划,并将其转化为宏观调控工具的参数,进行宏观经济调控。

  2.割断“关系链”的交换管控设计

  机构消费者有消费需求时,不再由机构消费者自主选择生产者,而是按下述割断“关系链”的流程设计,由“枢纽”组织招标选择生产者。

  第一步,建立分专业的招标评定(简称“定标”)专家库。专家库中的专家既可以是专业的,也可以是兼职的,但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由专门机构考核评定。评定专家的酬劳由各地区“枢纽”支付,而地区“枢纽”的经费可以从每个成交契约总标的中按比例提取,支付标准由地方政府审定。通过招聘,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支分专业的“定标”专家队伍,其人员名单按专业存储在全国“定标”专家库中。

  第二步,机构消费者首先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选择生产者的消费规则,编制出这批物资的技术条件、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结算方式等要求文件。

  第三步,根据这批物资的消费地选择管辖“枢纽”,提交招标请求、消费资金来源报告单及投标相关资料。

  第四步,“枢纽”对招标申请进行常规审查合格后,根据全国“规划和交换规则制定中心”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该产品项目的宏观调控工具参数,由“枢纽”提出随标安排的就业指标,再安排出招标日程,通过“枢纽”信息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第五步,域内和域外的生产企业根据“枢纽”发布的信息,可以在“枢纽”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枢纽”投标。

  第六步,投标截止后,“枢纽”按招标专业从全国范围的专家库中按规定由计算机随机选取若干专家,组成“定标”专家组。由这些消费者和生产者无法找到“关系”的专家行使“定标”权力,以彻底割断“关系”链。由于这些“专家”分散在全国各地,“定标”时将借助各地“枢纽”的远程会议手段完成。整个“定标”过程均在视频直播下,由“枢纽”人员主持公开透明地进行。外部人员可听、可看、可查。“枢纽”人员是主持人,但不参加投票。机构消费者可以派代表旁听、旁观,还有权根据自己制定的要求和标准,在不符合规则时否决定标结果,但最终定标结果一定由“枢纽”随机选择的专家组做出。

  定标专家的定标过程全程视频直播,接受监督,并实行定标专家末位淘汰,对那些定标中总是被否决的专家实施淘汰,对那些仲裁中被认定有责任的专家实施淘汰,在淘汰中实现定标专家队伍的竞争优化。

  3.关键流通信息由官方非营利发布

  流通信息获取不平等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不公平的重要方面之一。主要体现在:其一,信息“铜臭化”,是用“钱”包装的信息;其二,信息“混沌化”,真的假的全有;其三,信息“偷占化”,只有一部分有内线的生产者能得到最有用的信息。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将充分利用政府管控“供需契合枢纽”的信息优势,非营利地通过集中统一的官方信息平台发布交换信息,实现关键交换信息获取的真正社会公平。

  4.政府做中介的结算

  “枢纽”介入结算服务,可以从结算角度实现原本不一定平等的供需双方平等,保证供需契约被切实履行。消费者可以按契约把消费款交付“枢纽”保存,“枢纽”的公信力保证不会被骗;生产者履行契约后,货款由“枢纽”支付,生产者无需顾虑契约履行后货款收不到。这实际上彻底解决了拖欠货款的顽疾。

  5.均衡地区发展的加权

  为了实现地域相对均衡地发展,“枢纽”将名正言顺地对本地区生产者予以适当扶助。这种扶助通过“管辖域内企业加权因子”这个宏观调控参数给予域内企业加权实现。域外生产者要获得这种加权,必须在域内设立生产企业。加权的量是一种均衡地区发展的计划调控手段,反映全国的调控目标,因此由全国规划和规划制定中心统一管理和调整。计划-市场经济体制通过这些制度化的调控实现地域经济发展的相对均衡。由于加权量不由地方而由国家控制,实施加权计算的是一种机械的、制度化的计算机操作流程,不用担心这种加权制度被地方保护主义者滥用。

  6.让货币资金在经营中降低作用的设计

  按照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设计,“枢纽”既确保竞争过程的公平公正,也确保竞争后签订契约的履行:“枢纽”按契约要求将机构消费者的货款收到“枢纽”账户上,生产者按时按质交货后如约再从“枢纽”账户上收取货款;契约一经签订就会被不折不扣地执行;当契约需要调整时,必须经过契约双方同意,赔偿违约损失;如出现责任方破产无力赔偿时,“枢纽”将用预先设立的赔偿基金赔付。这个设计不仅保障了无过错方的利益,而且也确立了由“枢纽”保障契约的绝对信誉,确立了契约签订后进行生产的无风险性。通过新体制的这一系列变革,企业最有用的资产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生产者最重要的资产不再是货币资金,而是先进技术和先进产品。企业凭借技术优势在竞争中战胜对手拿到“枢纽”担保的订单。有了“枢纽”做保证的订单,就相当于拿到了政府信誉保证的契约,生产者融资借贷便有了保障,通俗地讲,这时所有有钱的人或单位都愿意借钱给他。显然,货币资金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已经大大降低。

  7.政府入门审查向过程管理转变的设计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让所有人都有参加竞争的机会。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措施是除了技术资质、安全需要等必要资格审查外,废除所有入门行政审查。在新体制中,“枢纽”只有过程管理部门,没有行政资质审查部门。“枢纽”在“定标”过程中所需要考量的技术性、安全性资质均采纳专业事务所提供的结论。

  8.不同寿命阶段的产品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枢纽”按产品不同的寿命阶段分为新产品、常规产品和淘汰产品等类,对不同寿命阶段的产品实施不同的计划管控方式。新产品管理突出入市“开放”,即在告诉消费者新产品存在风险的前提下,除安全性要管外,其余完全开放。常规产品突出过程“管理”,出现问题由官方及时公布和处理。淘汰产品突出“计划性”淘汰。“枢纽”要及时在有关方内部发布淘汰产品目录,实现计划淘汰和快速淘汰。新产品推广和老旧产品淘汰效率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创新效率的体现。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将把产品的新陈代谢作为战略举措,也作为常规工作加以重视。

  9.消费、生产、就业的计划平衡设计

  消费、生产、就业的计划平衡是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要求之一。宏观计划管理部门将以劳动力基数为出发点,计算出收入总量,再计算出潜在消费总量,按照平衡原理再制定生产总量、劳动力平衡计划,最终完成宏观消费、生产、就业的计划平衡。

  10.劳动力基地的设计

  只要市场需求有变化,生产者对于劳动力的需要就会有变化,而且很多时候,一个行业的兴起,正好是另一个行业的衰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一个劳动力流转基地,就没有办法解决劳动力有序流转的问题。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赋予“供需契合枢纽”拥有管控交换过程的能力,也使之拥有了对劳动力安置的预见性和计划性。“枢纽”将用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创建有竞争的劳动力基地。生产者需要劳动力时,到劳动力基地有偿选用,不需要时作为基地的正式职工退回劳动力基地,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劳动力基地的规模由“枢纽”计划确定,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基地可以在竞争中破产,但其人员由“枢纽”托底管理。

  11.公共创新平台的设计

  随着社会的发展,有水平的创新日益远离单打独斗,创新越来越需要高水准的实验设备、创新环境和技术条件,越来越依赖于更多人配合的团队合作。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利用其管控交换环节的有利条件,在有条件的“枢纽”创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公共创新服务中心,简称“创新中心”,为所有致力于创新的个体和群体提供开放的创新空间和条件。任何个体和群体有创新课题时,都可以向“创新中心”提出创新申请;经过专业评审后,“创新中心”可以提供资金、设备等条件支持,且在创新成功后,“创新中心”将按契约作为技术成果共同拥有方,分享成果的收益。“枢纽”则定期将成熟的创新成果利用流通信息平台进行推广,搭建万众创新的平台。

  12.建设政府支持的公共智慧云平台

  在有条件的“枢纽”建设由政府搭台建设的公共智慧云平台。云平台由于管理、创新都在“云”端完成,需要信誉支撑。而由政府声誉作为保证是要化解其中的平台风险。通过这个平台,将愿意投身技术创新、经营创新、艺术创新以及其他创新的互不相识的人士吸纳进来,从事政府主导的各种类型的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之所以要由政府搭建这个平台,是因为这种平台很容易出现指向各方面的风险:一是研究课题风险——要取得有价值的成果必然有风险;二是参与者受骗风险——这是一个远方平台,平时互不见面,很难保证参与者不被组织者欺骗;三是管理过程风险——平台中的劳动成果很难保证在其中各环节不被非法利用。由政府创建这样的智慧平台,还有可能将闲散的智慧资源利用起来,创造不可估量的价值。

  13.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社

  区是拥有明确管辖界限的、拥有相对完善的生活卫生体育配套设施的居民生活服务共同体。由于社区在地理位置上拥有与域内居民“最近”这个别人无法替代的优势,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中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有条件的地区“枢纽”将在社区建立面向域内居民的社区服务中心,完成域内居民的儿童、老人托管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置换式”养老管理,成为社区居民在劳动付出阶段的保障中心,也成为劳动后享受阶段的消费落实中心。

  (二)“枢纽”主要机构及工作内容

  1.面向机构消费者的机构

  考虑到机构消费者的特殊性,“枢纽”设广告信息部、招投标与契约部、计划与统计部、结算部等管控机构。

  (1)广告信息部:以政府的信誉做担保,对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换信息进行权威发布。它将实现一个重要变革:由“枢纽”发布的交换信息将由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营利商业行为变为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非营利权威发布。信息部还负责整个地区“枢纽”与中央政府间“经济信息专用通道”的维护,保证其完好和畅通。

  (2)招投标与契约部:负责新形式招标、监管契约的签订和执行。任何机构消费者额度以上的采购、工程招标,都必须通过“枢纽”公开的招标和签订契约。没有经过“枢纽”招标的交易将无法得到“枢纽”提供的管控保障和服务。在招标中还会自动将来自宏观经济规划的宏观调控工具参数贯彻到每一份中标契约中,实现宏观平衡计划向微观契约的传导。

  (3)计划与统计部的主要职责是:第一,制订被动计划。主要指完成机构消费者委托“枢纽”进行招标形成的计划。由于这种计划的提出方是“枢纽”无法预见的机构消费者,形成的计划对“枢纽”而言是被动的计划。第二,实施全国规划和规则制订中心制订的主动计划。它将直接通过“枢纽”招标组织实施。第三,统计和统计分析。依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处理、发布和披露。

  (4)结算部:将使“枢纽”成为最可信的结算中间人。消费者可以把消费款交给“枢纽”;生产者履行合同后,货款由“枢纽”支付。

  2.面向非机构消费者的机构

  “枢纽”根据非机构消费者的特点,设有准入部、统计分析计划部、监管部和结算部等部门。

  (1)准入部:负责进入市场产品的资质审查和准入管理。这种准入审查是专门针对直接进入零售市场销售的商品,而且产品准入审查将依据相关监管事务所的结论进行,而不是政府自己开展的入市审查。

  (2)统计分析计划部:负责汇总分析流通数据,综合汇总消费计划。“枢纽”还要通过经济信息专用通道向全国信息中心上报计划,为宏观经济计划服务。

  (3)监管部:负责在销市场产品的过程监管。

  (4)结算部:为非机构消费者提供结算服务。消费者可以把款交给“枢纽”,再根据“枢纽”出具的票据提取货物;同样,生产者也可以根据进入市场时的约定,直接和“枢纽”结算。

  3.新产品和老旧产品淘汰管理机构

  新产品是指常规产品没有的、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的产品。有改进的常规产品是否认定为新产品,需制定实施细则来界定。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枢纽”将适时把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纳入常规产品目录。同时将刚转入常规产品的新产品作为政府的重要任务进行宣传和推广。

  “枢纽”根据产业政策和市场情况适时地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有计划地淘汰。

  根据新产品的特点,“枢纽”实施个性化的管理,设新品准入部、新品过程管理部、新品推广应用部等部门。

  (1)新品准入部:新产品具有未来性的同时,又具有不成熟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对新产品实施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质保政策。新产品能否最终占有市场,取决于它的先进性和实用性,鉴定者是消费者,风险投资人主要是生产者。

  创建新品交易市场。原则上任何不违背产业政策自认为“新”的产品经过安全认证后都可以在这个市场上出售。因此“枢纽”的“新品准入部”除发现新产品有重大违法违规者外,实行登记放行制度。新品交易市场可以是实体店,也可以是网络虚拟店。

  (2)新品过程管理部:“枢纽”对新产品进行全过程安全性、可靠性监管,使其尽早达到常规产品的要求。当然,这种管理并不是政府亲历亲为的行为,而是通过收集反馈信息、购买过程管理服务的方式完成,具体需要经过实践摸索。

  (3)新品推广应用部:经专家认定符合未来需求特质又属于产业倡导的新产品,“枢纽”负责宣传推广,并把它作为一种成熟的政府行为,推进“创新”成果的普及。

  (4)新品晋级和常规品淘汰管理部:负责产品的晋级管理和提前制定淘汰产品目录,逐步实现产品淘汰的计划性。

  (三)创建异议速裁庭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为满足高效率运行的需要,解决原有司法体制解决争议速度慢的难题,设计了快速处理异议的仲裁机构——速裁庭。速裁庭独立于“枢纽”之外,不影响再向法院起诉。

  速裁庭的工作遵循下述运行原则。

  (1)投诉慎重原则。

  投诉人必须缴纳相应的投诉费用,只有本案胜诉才能将费用转嫁到败诉方,以使投诉慎重。

  (2)速决原则。

  仲裁采用快速裁决方式,且规定仲裁期限。“速裁庭”只受理“枢纽”决定过程的异议,只依据“枢纽”工作过程的证据进行裁决。

  (3)再诉原则。

  不服速裁结果时可向法院起诉。

  (4)再诉赔偿原则。

  向法院提起的诉讼不影响速裁判决的执行,也就是法院只判错裁的经济补偿,不改判已经被执行的速裁判定。

  转载自《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第二章,部分文字有删减和调整。

  作者简介:

  潘之凯,1948年8月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郊区一个农民家庭,1976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遥控遥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4/SC1)委员、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作者,定制出行交通专利发明人,有着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及科研机构担任相关领导的工作经历。

  (来源:新视线)

责任编辑:曹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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