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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理论中的经济体制理论探索—— 第十讲: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制约机制理论(2)制约机制的设计方法及主要形式

共同富裕理论中的经济体制理论探索—— 第十讲:计划-市场经济体制的制约机制理论(2)制约机制的设计方法及主要形式
2022年09月26日 16:28

  文/潘之凯:《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作者

  (一)制约机制的设计方法

  概括起来,制约机制的设计就是:

  ◆认准和选准人的本性元素。

  ◆把握好三个关键。

  ◆记住两个目标。

  ◆精心构建制约机制的三个要素。

  1.选好制约机制的本性元素

  第一,了解本性元素的内涵。

  生存、争斗、适应、变异、进化,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形态。这其中,人类“本原的欲”起着关键的推动作用。我们利用它、引导它,并且有计划有引导地满足它,为人类的和谐相处服务,也为建立经济体制中的制约机制服务。

  所谓“本原的欲”,就是指一个正常人生来就有的、自发的、底层的本性。这些“欲”伴随着人的始终,影响着人的决策和行为,而且不会持久消失。这其中“欲”的表现强度是不同的,表现的形式也不同。比如“生存欲”是最强级别的“欲”,当“生存欲”受到威胁时,其反抗也是最强烈的;比如“利己欲”表现可能更外向,因为“利己欲”表现场合总是伴随着利益的碰撞。

  “欲”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按照这里的定义,“欲”有很多很多,比如为生存而产生的“食欲”,为延续后代而产生的“性欲”,还有为集群生活产生的“交往欲”,为哺育后代产生的“亲子欲”,等等。这里只列举其中强度大且能为经济体制制约设计服务的“欲”。理论上“欲”的强度越大,作为制约机制设计的制约效果就越好。当然,作为一种规范经济行为的制约机制,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不应该总用“生存欲”来设计。

  “欲”的强度在满足过程中会发生变化。比如“食欲”在人饥饿时表现强烈,但在吃饱时,就可能没有了。

  “欲”会重复发生。比如人的“食欲”在吃饱时,不需要了,但还会饿,“食欲”还会再来。也就是说,把“欲”作为制约机制中的制约力时,其中的“欲”最好要保持适度的“饥饿”状态,以确保制约力始终存在。

  每个“欲”的实现都会带来快感和刺激。快感和刺激的质量影响新的“欲”的需要,因此,设计制约机制时要充分注意“欲”实现过程的正反馈强度。

  第二,选择好可以用于制约设计的“欲”。

  (1)生存欲——是维持人类自身生命的需要,是人类最强的“欲”。刑法中的死刑判决就是利用这种生存欲的一种判决,有最强的威慑力。生存欲还可以分解为食欲、眠欲。当水资源短缺时,可以有饮水欲,空气都被污染时,可以有呼吸新鲜空气欲,等等。当制约设计把经济活动的结果与生存欲挂钩时,制约力可以达到最强的程度。当然,在经济活动中的生存欲内涵上不一定是“人”的生存欲,而可能是指那个企业“法人”的生存欲。

  (2)利己欲——共体中由个性需求表现出来的“欲”,源于维系人类个体的独立性。人类之所以有个体,是因为个体的需要不完全等于集体的需要。当物资、服务不能完全按需分配时,这个个体的需要一定会影响另外个体的需要。这时人的利己欲就会表现出来。利己欲导致的行为在物资供给不足时,可能是侵占别人的物资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个体利己欲起到了保卫个体自身需要实现自身独立的作用。

  (3)竞争欲——源于人类的优胜劣汰需要,也是人类进步发展的需要。有人讲了一个故事:在一处幽静的高山寺庙中,独树一帜的另类高僧讲解做人的道理。有一天,他给两个小僧出了一道题目——高僧给了一份能维持人生命的食物,但规定只能给一人吃,谁吃谁就能生存。两个小僧都以“善”谦让对方,谁也不肯吃,结果三天后两僧均饿倒了。高僧用同样的题给了另外两个小僧,结果他们上来便打了起来,胜利者吃掉了这份食物,用竞争的胜利淘汰了失败者,完成了胜利者的存续和发展,实现了优胜劣汰。自然界对于物种的筛选都是通过无情的竞争完成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的进化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像恐龙以庞大的身形战胜了很多同类动物,但没能战胜星外物体撞击地球造成的冲击而绝种了,而人类则用智慧统领所有的动物。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竞争,平庸的物种都生存在地球上,地球无法供养这么多的物种,也许所有动物都没有了。

  竞争欲是人类生来就有的“欲”。一个刚懂点事的小孩子就想当“第一”,就想自己当胜利者,而让別人当失败者。竞争欲还是人类追求变化刺激的欲。一个老人可以不顾身体、不怕劳累、不计时间整天泡在麻将桌上,这是人类竞争欲诱导的。人类希望生活稳定,但绝不愿意生活在一个平稳不变、缺乏变化刺激的无任何竞争的环境中。竞争欲的实现过程包含着由竞争结局变化带来的强烈刺激。因此,可以说在竞争欲实现过程中带来的变化刺激满足,也是一种人类的生存需要。

  在同一个制约机制设计中,不仅可以用人类拥有的其中一个“欲”,还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欲”作为制约机制的元素为制约机制服务。

  2.做好制约机制的三个关键设计

  三个关键设计:一是矛盾性设计,二是依存性设计,三是统一性设计。

  第一,矛盾性设计。关键也至少有两点:一是独立。携带“欲”的各个主体人从组织上、职能上要独立。主体人的独立性是制约力产生的关键之一,没有独立性,各方就变成铁板一块,制约力就不存在。二是在“欲”的获得和满足上要有矛盾,即你多我一定会少,不能出现一部分(只要不是全部)制约体联合起来就可以用额外渠道实现总量“减少”,而这些“联合方”还能多得的情况。

  第二,依存性设计。依存是指在整个制约体内,每个独立体至少会依存于这个制约体中某一个独立体或者多个独立体的认同选择。依存是保持制约体整体性和制约力的另一个关键。如果没有这种制约依存性,受制约的一方就有可能独自行动离开这个制约体。依存性对于谁应该依存谁没有特殊要求,但其中任何一个独立体至少要依存于这个整体中一个以上的独立体。依存度越高,这个制约机制就越稳定、越牢固。

  第三,统一性设计。制约设计要保证矛盾的和独立的各方不仅有矛盾性,还要在共同目标上有统一的利益需要、统一的目标需要。只要制约体的所有各方都在制约设计的目标上共同努力,那么“欲”之获得和满足的总量是有保证的,是可以使所有有矛盾个体获得共赢的。相反,如果各方的根本目标不同,做出的都是相互抵消的力,那么各方“欲”之获得和满足的总量可能是减少的,是“共输”的。制约设计通过这种在目标上或者说在统一性上的精心设计,实现在共同利益上的共同奖罚,形成一种实现共同目标的激励力、导向力。

  3.落实好制约机制的两个目标

  目标之一,实现制约的“合理”目标。从获得上看,一方的“多得”一定导致另一方的“少得”。各方都会从各自利益出发去争取自己利益的“多得”,而这种争取结果一定是使分配趋于力量平衡下的“合理”——这个“合理”正是制约设计的第一个目标。如果在设计时,将矛盾各方的力量强度设计得比较均衡,那么其中的“合理”就有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合理。矛盾各方的力量强度通过体制中的权力制约设计是可以实现均衡的。比如,生产者和消费者要通过谈判签订一个合同,但合同双方的实力却不均等。若制约设计让政府介入且主导谈判,就可以将原本实力不平等的经济体在公正的政府主导下实现平等。

  目标之二,实现目标方向上的“共同”目标。制约设计还要保证,如果各方在该制约设计目标上共同努力,那么“欲”的总量是有保证的或者是增加的,各方都可以实现“共赢”;而如果各方在该制约设计目标上互相扯皮、搞内斗,不共同努力,那么“欲”的总量是减少的,各方都会成为输家,形成总利益上的“共同”性。

  4.精心构建好制约机制三要素

  制约机制设计有三个要素,需要在制约设计中科学规划和设计。

  要素一,制约元素设计。制约元素有很多,其中“欲”是制约设计的基本元素。要充分利用人类最原始的、最基础的“欲”。不同的制约对象、不同的应用时机对于基本元素的选择也可以不同。总体上说,人在特定制约场合对制约元素的依赖度越强,制约效果就越好。比如,高层行政的制约元素突出利己欲中的“权欲”,而在经济层面的制约元素突出利己欲中的“利益欲”。

  要素二,制约架构。制约架构对制约效果有直接的关系。制约机制设计的主要架构形式有三种:

  (1)等权制约机制架构。这种制约架构中,受制约的利益矛盾体,虽然各自拥有的权力有不同的内容,但却拥有接近相同的制约权力。最典型的等权制约机制架构是环形权力结构(见右图)。

  这种环形权力结构有一个总权力块,设有甲、乙、丙三个分权,甲的权力可以决定乙的事项但依赖且离不开丙,乙的权力可以决定丙的事项但依赖且离不开甲,而丙的权力可以决定甲的事项但依赖且离不开乙。甲、乙、丙三者中任何一方既不能独善其身,也不能离开第三方(依存)。当然其中还可以有第四、第五方分权人,但所有分权人都至少能管理其中一方的同时又至少离不开另一方的供给。在这个制约结构中,每一方都拥有否决其中一方利益的“同等权力”。

  很多人十分欣赏美国的三权分治模式,但美国三权分治模式并不是等权制约架构的一种应用。原因是美国的权力设计是三权分治,而不是三权依存下的制约。三权之间有独立性设计,但没有依存性设计。正因为缺少依存性,真正意义上的共同目标在各自利益强化背景下必然会被掏空。这种权力分治,在国家比较实力上升期,各方还能合作,但在走下坡路时,分治会变成“权力山头”,而当每个山头再分裂出势力相当的派别时,最高权力就变成谁也不服谁,什么事都做不成的争斗场,长此以往,引发内战也不是不可能。

  (2)不等权制约机制架构。这种制约架构中,受制约的利益矛盾体,在制约架构中拥有的权力是不相等的。最典型的非等权制约架构案例是一种塔形权力结构(见右图)。

  这种塔形权力结构中,一个总权力设有A、B、C、D、E、F 六个分权,或者更多个分权,其中B、C、D、E是同一权力层级的利益矛盾体。A拥有管理、领导其他分权的理论权力,但同时受B、C、D、E 的集体制约。制约设计时,A的权力将通过制约设计分解为显性程序性权力人A和隐性临时实权人F,F代表一个权力集体,拥有对决定事项的决定权。表面看B、C、D、E 利益矛盾体的任何获取均依赖于显性权力人A,但实际上A只拥有程序性组织权,并没有决定权。真正拥有决定权的人是电脑随机临时选择的集体隐性的权力人F,F是一个针对特定决定事项成立的专家集体。B、C、D、E利益矛盾体在特定权力行使前并不知道F 是谁,因而其不会与F有“关系”,实现了F裁决的公正性依存和制约;F是由A组织管理的,因此F依存于A,A则依存于B、C、D、E的集体拥护,从而构架了一个互相独立矛盾又相互依存的稳定架构。

  塔形架构中的统一性是由权力要解决的任务实现的。比如,由该架构完成一个招标任务,其中公平完成“招标”这个任务就是把B、C、D、E 权力方统一在同一个招标平台的共同目标。只要各有意愿投标,那么接受共同的目标就会理所当然。

  高层级权力人(隐性)只制定通用规则而不具体干预执行过程;实施规则权力人(显性权力人)只能程序性地执行规则,这也是一种不等权制约机制。

  (3)时序制约机制架构。这种制约架构中,受制约的利益矛盾体,在不同的时间进程中,局部拥有制约或被制约的权力,而各方在整个时间进程中则通过局部“失去”和“获得”实现总体上接近“平等”的获取制约。分蛋糕案例就是一种时序制约机制架构,其中甲公失去了在时间上优先掌权分割蛋糕的局部权力,却获得了优先挑选的权力,实现制约机制下的总体权力公平。

  要素三,相互作用。权力结构内必须有经常存在的相互作用,即只有依存在一起同时还相互作用才能产生制约。这里的作用是指在这个共存平台中,各方要达到或实现某个目的时,一定会引发相互之间的作用,而且其中的作用方向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作用力大小也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比如一方的经费是由另一方供给的,但如果不完成另一项任务,经费就可能停止——这其中的“经费供给”“完成另一项任务”就是相互的“作用”。显然,没有这些“作用”,制约不会存在。

  这里的“作用”过程也可以理解为“运行”。招标过程停止,制约也不存在,蛋糕放着不分配,不会有分配制约。

  (二)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供需契合枢纽”的制约机制的设计示例

  以下通过一个用“利己欲”作为制约元素构建的“供需契合枢纽”例子,来说明非等权制约机制架构的设计。

  (1)在多个“利己”单体的竞争中引入一个由“枢纽”按一定机制选择的、代表各单体共同利益的代表体(简称代表体),而且授予它能决定“利己”单体实际获得利益的权力,那么“利己”单体行为就会受代表体行为的制约和引导。如果设计为代表体自身的利益需由全体“利己”单体来评价考核,那么代表体将受到多数单体的制约,迫使其代表多数“利己”单体人的利益。这就实现了第一层制约关系:竞争的“利己”单体各方和代表体之间建立了利益制约和利益依存关系。

  (2)代表体分离出显性程序权和隐性决定权可以产生新一层制约机制。由于代表体权力很大,“利己”单体就可能通过不正常的行贿等手段让代表体偏离公正,给行贿单体进行利益输送。因此,制约设计必须对代表体的权力进行再一次分割:分离出一个显性权力人和另一个隐性权力人。其中显性权力人是大家都能看得见、找得着的权力人,但显性权力人只掌握虚权,即只掌握权力行使的流程,懂得权力行使的规则,拥有程序权而不拥有决定的投票权。而其中的隐性权力人是所有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在用权前找不到的、有投票权的实权人物。首先,显性代表体权力人是大家可以在公开场合找到的代表体权力人,而这个在公开场合找得到的权力人却是不掌握实际决定权的人。他只是个召集大家开会的召集人、组织者。而真正掌握决定权的权力人,却是新体制招标流程设计中,由电脑在临近招标前从“招标专家库”中随机选择的只负责这次招标权力行使的“专家”,有明确的临时性。虽然权力行使过程中和权力完成后,这些临时实权人会从后台走到前台,但走到显现位置时,一定是在权力行使之后,已经不能再影响其权力行使了,而且临时实权人不一定是下次行使权力的人。如果这个行使权力的专家库中储备有足够多的专家,就可以认为:对“利己”单体而言,真正有权力的人始终是不被知道的。这种割断关系链的真正权力人隐藏化的设计构成了第二层制约关系,可以比较彻底地让“利己”单体无法找到任何一次投标时行使权力的人,以确保行使权力不受“外力关系”的影响。

  (3)隐性权力人的淘汰机制产生对隐性权力人的制约机制。代表体将权力授予受利益制约的隐性权力人行使,而且有对这些隐性权力人再制约机制的设计。比如,隐性权力人的末位淘汰机制。从电脑中随机选择出来的隐性权力人,在行使权力时,是在透明环境中公开行使的。其表现:第一,将受生产者、消费者、“枢纽”各方的评价考核。第二,每个“专家”在招标中,都会将自己的权力表现在评标结果中,假如某个“专家”每次在招标的评价中都是被否决的,一定表明该“专家”至少不掌握评价尺度——是末位淘汰的首先对象。因为,评价中“专家”只有公平公正才是评价的最大公约数,而“专家”才有可能持久地成为隐性权力人。这样的末位淘汰制度,将成为公平公正“专家”的激励导向,成为第三层次的制约设计。

  (4)权力人接受利益利害方评价产生再一层制约机制。代表体人员、隐性权力人等所有有权力的人员在行使权力时,都公开透明,都必须接受有利益冲突人的评价,建立评价淘汰和责任追踪淘汰的机制。权力行使过程公开透明,及权力行使再监督是第四层制约设计。

  (5)通过设计建立既互相制约又依存统一的目标任务体。招标管控是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供需契合枢纽”的重要制度化管控工作。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所有管理全部实施后,机构消费者采购都需要由“供需契合枢纽”通过公开公正招标完成。也就是说,不按这个程序、不经过当地的“供需契合枢纽”就不能招标采购。那么,招标的采购方、竞标企业、“供需契合枢纽”以及招标专家就被这个共同任务纳进了同一个权益块,成为一个完成这个专项任务的共同体,建立起了谁也离不开谁的依存关系。从竞标企业看,离开这个共同体就意味着失去招标机会,而对于其他权力人而言,任何人的离开都会使招标这个任务无法完成,也意味着他失去了成为权力人的机会。

  这些原理正是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管控“枢纽”制约机制的理论基础。如果我们把这些机制认作“无形的大圣”的一部分“法力”,那么,通过这样多层次的制约,“无形的大圣”就会忠诚地“制约”地区“供需契合枢纽”行使权力,完成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中对“供需契合枢纽”的监管任务。

  转载自《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第二章,部分文字有删减和调整。

  作者简介:

  潘之凯,1948年8月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郊区一个农民家庭,1976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遥控遥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4/SC1)委员、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作者,定制出行交通专利发明人,有着长期在国有大型企业及科研机构担任相关领导的工作经历。

  (来源:新视线)

责任编辑:曹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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