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从“择校费”到教育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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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6:03 南方周末 | |
作者:何三畏 与择校有关的“教育乱收费”已非一年两年,而它所指涉的,一般仅限中小学,即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是国家的基石,其收费问题事关重大。9月12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表示要认真贯彻吴官正同志在教育部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这个精神是什么?就是要真正解决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开出的药方是标本兼治。 如果说治“标”就是不招择校生,不收择校费,那么,治“本”治什么? 其实,家长和学校何以不顾现行的“坚决执行就近就地入学原则”,不惜高价去择校和收高价?无他,在我国,“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差距,超出一般人的想象,也就是说,教育资源配置得不太公平。 “重点学校”有多“重点”?几年前,一个国际组织考察我国某大城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惊呼世界上最好的小学在中国!但“薄弱学校”有多“薄弱”,我以一个家长的身份,举我的所见。就在我的住地附近,有灰头土脸还是泥巴操场的“薄弱学校”,也有富丽堂皇差不多就是我所能想象的“世界上最好的义务教育学校”。 事实上,“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分野从上个世纪下半叶就开始了。到了改革开放后,社会财富增加,办“窗口学校”、“明星学校”之类的冲动和投入方式,更加剧了学校的等级分化,使“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差距更形突出。 于是,学校和家长两厢情愿的“择校费”出现了: 家长向学校交择校费,是为了“购买”更好的教育;家长怕的不是学校收钱或收得高,而是惟恐送钱无门,乃至大家在暗中较劲,有钱的出钱,有权的用权,一般百姓想交钱不一定交得了,因为即便有足够的钱,还要有可靠的人引荐,以至形成一种“择校掮客”。 在“重点学校”方面,则是一个高昂的卖方市场,虽然政策不允许,但紧缺资源也不需要公开叫卖。一开始,“重点学校”收费也许还有设门槛、限制人数的意思,但后来则无异于把公共资源向社会寻租了。 面对高价择校的“黑市”,实际上教育部早在1998年12月就提出了治标之举:“加强大中城市薄弱学校建设,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时间限定是“力争在本世纪末”。 当时离新世纪只有一年,现在则已是新世纪的第三年了,可是“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差距如果不是更显扩大,至少也不能说很明显的缩小,虽然抹平其差距在技术上并非什么难事。 既然差距并没有抹平,学校依旧不平等,而每一个孩子都有天赋平等的受教育权,到底谁该上“重点学校”,谁该上“薄弱学校”,现实逼迫我们拿出一个平衡机制。 在笔者看来,可行的权宜之计是,把“择校”纳入管理轨道,把“黑市”变成“明市”,明码实价,让“在重点学校受义务教育”的家庭对社会做出公开的经济赎买,一则利于社会公义,二则减少了腐败的机会。 而对公开收取的“择校费”,则应硬性规定其出路,即主要用来向“薄弱学校”输血。这意味着,对“重点学校”而言,既逐渐打消其收费的积极性,也消除其财务黑洞;对家长而言,则相当于你的孩子一旦择校,就等于向“薄弱学校”捐了款,从而有利于尽快缩小学校间的差距,消除择校的根源。 “基本消除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差距过大的状况”,就基本消除了“择校”的根源。而公平配置教育资源,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区的每一个孩子,本是由国家投资的义务教育的当然之义。除了实验性质的学校,像拥有现在“重点学校”那样的硬件、软件的,应该交给公民投资去办,即所谓“贵族学校”。至于选择“贵族学校”而不是政府提供的学校去念书,要给“择校费”,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