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凭什么对网吧“有罪推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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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1:35 中国经济时报 | |
作者:高立学 上街路过一商场,看见门口聚集了一群人,正指着墙上的一张告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什么,凑近一看,原来贴的是《文化部关于印发〈公共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一家准备在此经营网吧的老板正在接受公示。也就是说,这个网吧开不开的成,全由附近的居民说了算(本地报纸已经作为“新生事物”做了相关报道)。“不行不行,咱这儿可 网吧到底怎么了,人们为什么对它如此刻骨仇恨?自从这个行当诞生以来,就没背过一天好名声,今天某男孩不回家了,明天某女孩会网友去了,仿佛网吧天生就是个“人贩子”,罪恶的渊薮!而自北京“蓝极速”网吧出事以后,网吧更是千夫所指,进而株连九族,全国网吧齐刷刷一律关门歇业。刚有一点松动,又来了非典,那种几十个人围坐一桌滴汤落水的火锅店可照开不误,网吧这种一人一台电脑互不干扰的“聚集”场所却得给我继续趴着。总算把非典也熬过去了,老板们擦了擦电脑上的灰尘刚想开张,上面又来规定,凡在网吧上网者必须办卡,把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全输进去再玩,可谓上网“实名制”。我们且不说这样做侵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好歹那几十台用血汗钱买来的电脑没变成一堆废铁……而就在这种情况下,突然又冒弄出这么一个让老百姓“公决”其生死的“民主”招数来。唉,看来,这网吧真是连狗都不如,一些地方尽管实行了谁家养狗必须征得邻居同意的措施,那畜牲被赶走时还可叫唤两声,而网吧老板则只有低头认罪的份儿! 当然,我得承认,公示确实是一种民主,我不该在这俩字上加上引号。可为什么我在这民主背后看到的却是一种对网吧的“有罪推定”?很显然,不管是文管部门还是周围居民,他们这样做,从心眼里就首先认定了网吧——其实是互联网——本身不是一个好东西,罪大恶极。 可互联网是什么?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是我们这个时代之所以被称之为信息时代的标志。当然,这上面确实是有些坏东西,正如那位老太太所说的“光屁股女人”、电脑游戏之类,但现在的网吧,不都已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安装了反色情软件并严令禁止下载一些游戏了吗?光屁股给它穿上“衣服”不就结了嘛,干吗还要死揪住不放! 如果说是担心未成年人进去了不学好,网吧门口也都贴有“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告示,如果哪个老板嘴上一套、实际一套,你二话不说,关了它拉倒!而如果说就有一些老板“狗胆包天”还照样营业,那是管理部门的失职,犯不着把板子都打在互联网上——它不是人民的公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