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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反方 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 2006年7月21日 星期五
女作家反对冒死抵抗强奸遭网友炮轰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引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而且ID为“深海水妖”的发帖者——女作家陈岚(blog)更遭到网友们狂轰乱炸。[评论]
被强奸者反抗怎成一种“耻辱”?
    被强奸者反抗怎么是一种“耻辱”呢?而且是“人类的耻辱”。这未免上纲上线的有点离谱了吧?强奸犯罪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它给受害者带来的是一种人身的伤害,是一种心灵的创伤,是一种精神的痛苦。[评论]
少女遭毒打强奸被逼卖淫
少女遭毒打强奸被逼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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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抗强奸会纵容犯罪
生命诚可贵,但软弱带来的代价会更大,会使心存歹意者觉得可以无所顾忌,继续伤及无辜。对于这些人绝对不能放纵,用生命去抵抗是值得的。[发表评论][全部正方评论]
保存自身安全理应放在首位
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为着自己一己之私着想,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不管怎么样,生命都要比贞操重要。[发表评论][全部反方评论]
中立方 评论数
提高妇女防范意识减少罪案发生
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结果,这是不能预知的。讨论反抗不反抗、如何反抗是没有意义的,唯一可以采取的措施是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通过预防来减少犯罪发生。[评论][全部中立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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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女性面对强奸是否该冒死反抗?
当然应该反抗,否则会纵容犯罪
不应冒死反抗,贞节不能重于生命
无所适从

往期辩论回顾
·生命与新闻孰轻孰重
·艾未未对钟南山的批评有道理吗
·该不该耗资2.3亿包装鬼城
·方便面致癌事件权威部门有无利益驱动
·是否应该收容无业游民
·该不该耗资4.3亿拆除金顶电视塔
·是否该废除贪官死刑
·嫖客报警解救少女应该受奖励吗
·贫困女生应该回绝捐助退学吗
·打工妹误入卖淫场所应当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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