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广州日报消息 深圳非法搜身案昨天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原告律师的带领下,非法搜身案中的56名女工上午10时来到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报案,控告“宝洋”李海花(女,韩国人)等11名职员,要求依法追究他们非法搜查控告人身体以及侮辱控告人的刑事责任。
原告律师周立太昨天傍晚提供给记者一份《控告书》,《控告书》说,上述被控告人 仅怀疑56名女工有偷盗行为,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前提下,不顾法律禁止性的规定,非法对56名女工进行搜身。该行为不但侵害了56名女工的人身权利,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控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4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出控告。控告人希望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以避免被控告人逃逸。
记者昨天就此致电非法搜身案“宝洋”代理律师,该律师对此的回答是,她目前尚不知道56名女工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11名职员的刑事责任一事。她进一步解释说,如果真要追究职员的刑事责任,那是个人的事,与“宝洋”没有关系,如果刑事控告成立证明搜身案并不是在公司的指使下发生的,要追究的只是个人的刑事责任。(刘旦)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