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雷
有赖于“拖车”系列报道所引起的读者的强烈反应,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周五表态,现行拖车及停车收费标准“
适当降低的可能性极大”。
我们对政府部门体察民情的举动表示欢迎和支持。
同时,我们坚持认为,“以罚(款)代拖”、“以扣(分)代拖”才是解决民怨的真正有效措施。
首先明确,针对违章停车问题,前提应该是严惩不贷。应该说,拖车是相当有力的惩罚办法———一旦违章,车主的
付出成本相当高。问题是,这样的成本太高了,看得见的有“车拖坏了找谁赔”、“拖车容易领车难”这些遭到普遍投诉的现
象(环节的增多必然导致问题的复杂化);看不见的损失更大,笼统地说,就是增添了社会交易成本,影响了社会劳动效率。
从政府职能的角度考察,是应该把“看我治不治得了你”的报复性管理思想,转化为具有充分服务意识的刚性管理思
想。既要高于市民,更要自觉地站在市民的立场上,为着一个共同的目的———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而
管理。
其次,罚款金额可以提高(比如每次罚款1000元),同时可以结合已经被证明很有威慑力的扣分制度(比如每次
扣3分)。此之谓“以罚代拖”、“以扣代拖”。当然这需要投入资金,以保障电脑联网等手段的完备、监管的有效。由于这
种配套设施目前并非一片空白,相比于拖车所引发的种种不良后果,尤其是考虑到这种矛盾将随着汽车流量增加而增大,这个
代价应该是相对小的,可以接受的———如果的确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必须拖车,至少,应该有权威部门给市民算个明细账吧?
最后,尽量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尽快采纳可有效节省地面空间的科学方法(比如立体停车场是否值得推广?)解决停
车场地不足痼疾,是政府扶持汽车消费的必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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