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特约撰稿人边巴次仁 李萱娜
“卓玛”,藏语意为白度母,即观世音菩萨。藏传佛教经书中,共有二十一种不同类型的“卓玛”,而从这二十一种佛化的“卓玛”中,引申出了许许多多俗世的卓玛。今年六十二岁的西藏昌都地区昌都县沙贡乡卡若村女村委会主任兼村支部书记扎西卓玛,正是这样一位在卡若村村民中犹如度母般慈祥、可亲的“卓玛”。
从小家境贫寒的扎西卓玛,没有能够像同龄人一样释放青春的激情,享受年轻的快乐,更没有机缘步入学堂。每天天还没亮,她就要跟着年迈的父亲上山打柴、捡牛粪;中午时分下山回家,还要忙着操持一家人的午饭。
回忆当年的情景,扎西卓玛颇有些感慨。她说:“当时家里的所有家务都要我来做。母亲身体很虚弱,根本承受不住剧烈的劳务;我和年迈的父亲一道,像一个农村的男壮年劳力,在秋收时节的麦场上手持镰刀,在春天播种的季节里赶牛耕田。”
也许正是生活的这种磨练,扎西卓玛养成了坚忍不屈的性格。她做事认真细致,处理事情果断干练。一九七三年,在村民们的一致推举下,三十三岁的扎西卓玛成了卡若村村委会主任。村委会的工作一干就是二十九年。
“我是一名出身贫寒的农民,我知道老百姓生活的疾苦。所以,我要做的就是如何能让村民们的生活富裕起来。村民们信任我,让我当村委会主任,我怎能辜负了他们!”
正是凭着这样一种精神,扎西卓玛多年来一直为村民们忙碌着。谈到扎西卓玛,村民们无不称赞他们心中的这位“卓玛”。今年八十四岁高龄的普穷卓玛老人说:“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家里的活还是村里的活,都由她一个人担着;无论是谁的事情,她都要操心,她真的不容易呀!”
村民阿旺曲珍激动地讲起一个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二○○一年,沙贡乡从全乡十一个行政村每村推选一家贫困户,解决五百元钱的住房改善费。当时乡里初定为扎西卓玛一家受助。然而,当扎西卓玛听说这一消息后,立即前往乡政府要求把援助的五百元钱让给阿旺曲珍老人一家。
在扎西卓玛几乎是恳求般的言语下,乡政府最终同意了她的请求。
阿旺曲珍老人说:“五百元钱,对一位一年只有七百余元补贴的村干部来说不是个小数目,而她却让给了我家,我们全家人真的非常感动。”
然而,扎西卓玛一家却至今还挤在两间房子的破旧小屋里。据村民们介绍,这所房子是扎西卓玛母亲修建的。由于年久失修,每逢下雨天屋里到处漏雨。三五不整的家具和土墙上糊着的报纸已经破烂不堪。
然而,扎西卓玛就在她几近寒酸的屋子里,自豪地向人们“炫耀”着挂在墙上的一个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干部”的奖状。她说:“这些才是我最大的财富!”。
随着西藏的开放,卡若村村民的生活开始好转了。本来打算就此引退的扎西卓玛,却在村里干部换届选举的时候,被乡里和村里的群众一致要求继续担任村委会主任。看着一个个村民向她投来信任的目光,扎西卓玛打消了引退的念头,又开始为村民们忙碌起来了。
旧时代,西藏妇女被贬成“出生下贱的人”。在西藏历史上的《十六法典》中,把人分为上中下三等,其中,妇女被列为最下等人,明文规定妇女不准参政、议政,埋没了妇女的聪明和才干。
新中国成立以后,妇女逐渐撑起了“半边天”,成为西藏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一股重要的力量。截至二○○○年西藏自治区妇女干部总数达到二点四万人,占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二点八二。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2年11月08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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