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第41期:期待个人炒金时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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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3日11:18 中国《新闻周刊》 | ||
与炒金热潮相匹配,新的《金银管理条例》也正在酝酿;出台之前,央行甚至可能采取变通的方式以疏导市场 本刊记者/王晨波 张刚 “个人炒金,目前来看眉目已经清晰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综合部副总经理尹珀对中 突破旧法规 “《金银管理条例》是1983年颁布的,其中有严格的规定,禁止炒金;所以,如果这个条例不废止,个人炒金就无从谈起。”尹珀说。 早在198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是中国目前金银管理的主要法规,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金银的收购,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除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委托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金银。 “上海黄金交易所开锣后,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文件,等于认可了这种向百姓卖金的活动,”中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陈雄伟向《新闻周刊》说,“否则这次工美承诺提供随行就市的包退、包换、包修、包以旧换新等系列服务,岂不成了违法行为了?法律正在做相关修改,不是问题。” 这正像中国的股票交易。1990年底,沪深交易所成立,然而一直交易了9年,《证券法》才开始执行。而此次黄金交易,按陈雄伟的理解,相关的法律修改或出台,时间不会拖太长。“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后,已经意味着相关的政策会很快出台了。”摸着石头过河,先试探,后推出政策、法规,这种中国特色在这次“卖金”中再次显现。 陈雄伟的猜测是有道理的。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金银处处长徐宁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据我所知,新的《金银管理条例》已经报送国务院,国务院正在审查讨论,估计不久就可以出台实施了。” “当然,在新法规出台前,央行也可以先出台暂行条例,以保证金交所的正常运行。”尹珀认为。当然,央行的暂行规定主要针对的是金交所的黄金交易;而对于黄金生产企业的政策调整,则由国家经贸委具体负责。 廖英敏还谈到,1983年的《金银管理条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人民银行可能会将之修改为“允许居民个人持有金银并进行投资买卖”,以消除法律上的障碍。 炒金时间表 “人民银行开放黄金市场会有几个步骤。”王立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首先建立黄金交易所,实现黄金流通体制市场化,同时在开放流通环节之外加快零售环节的开放。黄金首饰零售已经实行核准制,这为黄金首饰连锁经营提供了条件,不久以后黄金市场将对合资零售企业开放。黄金的个人投资市场,现在由人民银行做工作。” 按照王立新的说法,如果黄金作为投资品种开放,很多人可能因为不了解这种产品,盲目跟风;其次,中国人大多是保守的投资者,黄金由于一些特性决定消费者买黄金更保险。而黄金的特点表现为:独立性,很强的变现性,第三是黄金具有安全性。 个人炒金时代来临后,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原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刘山恩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对黄金的投资,应该成为老百姓投资的一个品种。但是有一点,一定要自己考虑好。目前的投资,有三个条件必须具备:一是要有政策条件,就是国家允许其炒金,而且能保证其炒金;二是要有投资的品种;第三要有技术,要会炒金。这个技术,比如价格的涨落,会把握时机,跟股票一样,低吸高抛不就赚了?另外,老百姓还要懂得黄金的成色、交割等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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