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案被告纷纷“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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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7日11:0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广州讯 孙志刚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分别被控以故意伤害罪和玩忽职守罪,5、6两日在广州市3家法院同时开审。法院6日下午宣布一审休庭,将择日宣判。法庭上,几乎所有被告人都为自己叫“屈”,理由各有不同,人们也从中得知了一些过去没有揭露出来的“内幕”———打人者:不打人就会挨打 李海婴等12名被指控殴打孙志刚致死的犯罪嫌疑人在广州中级法院受审,其中有4人是救 控方认为,这12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乔燕琴(护工)、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护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洪(护工)、乔志军、胡金艳(护工)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 庭审过程中,这12名犯罪嫌疑人对殴打孙志刚的事实基本认同,因此庭上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是上述被告人的殴打行为导致了孙志刚的死亡。不过,其中8名参与殴打孙志刚的被收容人员说,他们之所以打人,是因为受到胁迫,此前他们几乎都有过在医院里被别人殴打的经历,有的说是被医院里的护工打的,有的说是被护工指使他人打的。 被告人李海婴(湖南农民)的代理律师梁国雄辩护说,李海婴属“胁迫犯”,依法应减轻处罚。他说,起诉书中表述“乔燕琴到206室窗边向室内的李海婴等人直接‘授意’”,这个“授意”存在明显的胁迫成分,因为乔燕琴是收容救治站护工,李海婴如果不从,就可能受到报复。 被告人何家洪辩护说:你一进去,护工就让“仓头”打你一顿,这叫“过仓规”。之后,又问你是否可以打电话让家属送钱过来,只要不让家属送钱来,护工就有你好看的。 被告人周利伟说:“孙志刚跪在水泥床中间的地上求饶,让我们不要打了,但是李海婴说‘是护工哥让我们打你,我们不打你,护工哥就会打我们的’。”派出所中队长自称“替罪羊” 黄村街派出所专区中队长李耀辉在天河区法院受审,他被检察机关指控在收容孙志刚的过程中犯有玩忽职守罪。 李的律师称,李耀辉在本案中的行为完全是按广州市对收容遣送的有关规定来进行的,如果说有错,那也是制度上的错,不应该归罪于李一人。律师称,广州市政府的一份文件和2002年广州市公安局和民政局的另一份文件,都能说明广州市的收容标准与广东省和国家的不同。同时,律师还认为,事件中只有李一人被指控有失公平,“为什么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没有被指控”。 李本人则对控方提交的证言一概否定,认为自己无权决定收容谁,且自己也没有签名。他还表示,出事后,有关人员一直告诉他“没事”。“我充其量是个替罪羊,我要把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李情绪激动地说。事发医院副主任自称罪行轻微 同样被控犯有玩忽职守罪的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则认为自己在事件中的罪行轻微,不应该负有主要责任,而只应该负间接责任。 检察机关对他的指控称,该住院部的护工几乎都是由原来的保安转的,从没有进行过任何的相关培训,且管理混乱。 有检察官指出,去年以来,该住院部已经发生了多起被收容人员被殴打事件,一起护工对被收容人员敲诈勒索事件,但并没有引起张的重视。甚至孙志刚事件发生后,依然没有引起张的重视。《楚天都市报》记者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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