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个日日夜夜--孙志刚家人广州奔走呼号的日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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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14:48 武汉晚报 | ||
昨天,刚从广州回来的孙志刚的家人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在广州奔走呼号的刻骨铭心的84个日日夜夜…… 边哭边奔向殡仪馆 提起当初得知儿子死亡的消息,54岁的孙六松脸上仍有惊恐之色:3月20日,志刚在武 与此同时,在武汉的孙志国也接到哥哥的噩耗。父子俩打车从黄冈赶到武汉,连夜乘坐火车,于21日中午赶到广州。一路上父子俩哭个不停。 接着,他们就打的到殡仪馆去认尸。孙志国说,我们当时得知死亡原因是“突发脑溢血和心脏病”,心里便疑惑,我哥平时爱好体育,跑步、游泳样样行,从未得过什么病。 追问死因处处碰壁 到广州后,处在陌生的城市,孙海松感到办什么事都是难上加难。孙海松说,他们到了民政局,民政局收了份材料,说人死在医院里,让他们去找卫生局,卫生局又把他们支到了某医学会。 最可气的就是那个医院的人。他们先是一口咬定,孙志刚就是脑溢血和心脏病死的。接着,孙家提出想要回孙志刚临终时穿的衣服,他们称“永远都找不到”。还派五个人堵在门口,不让进。 好心人捐赠解燃眉 正当他们心灰意冷之际,在老家的亲戚聘请湖北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向兵作代理律师。王律师建议,尽快做法医鉴定。做法医鉴定得4000元,而带来的3000元已所剩无几。 “真是多亏了孙志刚那些同学啊!”孙志国说,孙志刚在武汉科技大学美术班的同学,先后三次派人送去共8000余元,解了燃眉之急。 此后,不断有人送来捐助款。昨日,孙父提起中山大学的艾晓明教授、凤凰卫视窦文涛等名字来,眼睛里还闪动着激动的泪光。 法医鉴定真相大白 孙志刚的叔叔孙兵武说,4月3日,他们找到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尸检的结果推翻了以前的诊断,明确指出:“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虽然他身体表面看不出致命伤痕,但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他的皮下组织出现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孙志刚生前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四、肩宽背阔的小伙子,这么大的出血范围,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 “翻开肌肉,到处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块”,现场目睹尸体解剖过程的孙兵武,不忍回忆那令人痛心的一幕,只是连声说道:“惨不忍睹!” 新闻曝光峰回路转 昨天,孙父再三委托记者,在报上感谢所有关心孙志刚案的好心人,特别要感谢《南方都市报》的陈峰、王雷两位记者。 孙父透露,那时真想找到能仗义执言的记者呀,但找了几家都没结果,后来,孙志刚一位在最高法院工作的同学找到《南方都市报》。4月25日,孙志刚毒打致死一案终于公布于众。在中央和省委领导高度重视下,孙志刚案迅速得以立案。 5月11日,孙志刚家人被接到三星级酒店住下,广东省委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亲自上门看望他们,并表明一定查清此案,严惩凶手。 接下来的事情的发展令人满意,12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归案、20余责任人受处分、孙志刚案主犯乔燕琴、李海婴一审被判死刑、钟辽国等人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虽说志刚九泉之下可瞑目,但想起他来,心里还是很痛。”孙父说着,泪水又涌了上来。(记者戴红兵) 孙志刚案诉讼代理人王向兵律师说孙志刚案 “孙志刚案是我从事律师业以来,遇到的我国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宣判时间最短、办案效率最高的案件。” 面对赶到机场来接送他们的家乡记者,孙志刚案的诉讼代理人、湖北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向兵一时语塞。 家乡人在他乡受难,王向兵心存不安,他单枪匹马历经艰难,孤身一人三下广州办案,感慨良多。 谈起孙案,这位原籍东北辽宁的硬汉竟流下了泪水…… 沉吟良久,王律师从衣兜里掏出手绢,一边擦眼泪一边对记者说:“3月22日,孙志刚家人给我打来电话,说孙志刚在广州死于非命。我当时极为愤概——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古今中外,出了人命就是大事,我相信有人出面来管的,事实真相一定能够查个水落石出。” 王律师第一次从黄冈乘列车,转道深圳来到广州后,事情有了头绪,调查取证工作渐入正轨。 “在我们租住的50平方米的房屋里,王律师与我们同吃同住了四天四夜。来广州的第二天夜里,为了赶写办案材料,他只睡了一个小时。”坐在王律师身边的孙志刚的父亲孙六松说。 第一次来广州办案只有4天时间,尽管遇到一些困难,经受了许多周折,但相关单位和部门还是比较配合的,王律师掌握了几份重要证据。 坐在沙发上的王律师从公文包内拿出几份材料,递给记者说:“这些都是孙志刚的工作单位,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经理俞国棋出具的。公司还交给我们一份孙志刚与该公司签订的聘请合约等。这些证据材料有力地证明了孙志刚在广州的身份。” 为了获得这几份证明,王律师和孙志刚的舅舅、叔叔,在达奇服装公司的大门口苦苦守候俞经理整整一个下午。 孙志刚所缺的,仅仅只是一个暂住证。王律师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 “孙志刚不符合收容条件而被收容,他死得很冤。”说完这句话,王律师半晌不语,眼眶中又一次噙着泪水。 稍后,王律师又拿出《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检验鉴定书》。 王律师对记者说:“这份鉴定从递交申请报告到出结果,只用了18天,比我们预期的时间要短。” 拥有了这些有力证据之后,王律师以及孙志刚的家人向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及广州市公安局报案,立案侦查阶段也很快办理完毕。 孙志刚案开庭审理时,王律师参加了两天的庭审。 庭审三天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对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做出一审判决。 离开武汉返回黄冈向记者道别时,王律师动情地说:“孙志刚案是我从事律师业以来,遇到的我国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宣判时间最短、办案效率最高的案件。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关注,社会上方方面面的同情和支持,使孙志刚案最终有了结果,死者的亡灵得以告慰,死者的家属得已安慰。” (本报记者马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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